1月13日電 據中國政府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意見強調,科技工作者不準以任何形式抄襲盜用他人的論文等科研成果;不準利用中介機構代寫或變相代寫論文,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等。
就優化學術誠信環境,樹立良好學風,意見明確,堅持道德自律和制度規范并舉,建設集教育、防范、監督、懲治于一體的學術誠信體系。完善科研機構學術道德和學風監督機制,實行嚴格的科研信用制度,建立學術誠信檔案,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力度,將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向社會公布,并在項目申報、職位晉升、獎勵評定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意見要求,教育引導科技工作者強化誠信自律,嚴守學術道德,不準在科學研究中弄虛作假,嚴禁計算、試驗等數據資料造假;不準以任何形式抄襲盜用他人的論文等科研成果;不準為追求論文發表數量和引用量粗制濫造、投機取巧;不準利用中介機構或其他第三方代寫或變相代寫論文,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不準違反有關規定,在論文、科研項目、獎勵、人才評價等學術評審中拉關系、送人情,褻瀆學術尊嚴。
意見明確,要廣泛開展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工作,引導科技工作者嚴謹治學、誠實做人,秉持奉獻、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社會良好風尚中率先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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