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2009年2月,下列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哪些人具備法定條件?( )
A. 趙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辭職,2002年1月回到該公司工作
B. 錢先生于1985年進入某國有企業工作。2006年3月,該企業改制成為私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年滿50歲的錢先生與公司簽定了三年期的勞動合同
C. 孫女士于2000年2月進入某公司擔任技術開發工作,簽定了為期三年、到期自動續期三年且續期次數不限的勞動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將孫女士提升為技術部副經理
D. 李先生原為甲公司的資深業務員,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請擔任市場開發經理,約定:先簽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滿時提出請求,可以與公司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正確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選項A錯誤。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選項B正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該項符合題干要求。
選項C錯誤。《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故孫女士其不符合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
選項D正確。屬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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