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關于我國《憲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A. 1954年《憲法》明確規定了憲法修改的提案主體
B. 1982年《憲法》是對1954年《憲法》的全面修改
C. 我國現行憲法共進行了四次修改,通過了31條憲法修正案
D. “國家尊重和保障****”是2004年《憲法修正案》規定的內容
【正確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憲法的修改、憲法的歷史發展。
選項A錯誤。憲法的修改的提案主體是1982年《憲法》的規定。
選項B錯誤。1982年憲法是對1978年的全面修改。我國憲法共經過了三次全面修改,六次部分修改:第一次全面修改是對1954年憲法的修改,通過并頒布了1975年憲法;第二次全面修改是對1975年憲法的修改,通過了1978年憲法;第三次全面修改是對1978年憲法的修改,通過了1982年憲法。
選項C正確。目前是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通過了共31條修正案。
選項D正確。有關憲法修正案的內容注意看“憲法的歷史發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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