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根據該文件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A.內地有關勞動爭議案件的判決適用該安排
B.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勞動民事案件的判決適用該安排
C.經裁定予以認可的判決,與被請求方法院的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D.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不承擔提供相關法律資料的義務
【正確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內地與澳門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
選項A、B正確。《內地與澳門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民商事案件(在內地包括勞動爭議案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包括勞動民事案件)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適用本安排。
選項C正確。《內地與澳門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十三條規定,經裁定予以認可的判決,與被請求方法院的判決具有同等效力。判決有給付內容的,當事人可以向該方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
選項D錯誤。《內地與澳門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為執行本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應當相互提供相關法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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