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教育廳簽發《山東省教育廳高等學校章程核準書》(第8號)。核準書載明,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我校上報的《山東理工大學章程》業經省教育廳高等學校章程核準委員會評議,予以核準、生效。制定大學章程是推進高等教育改革,完善學校治理結構,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根本要求,學校章程的制定是全體山東理工大學人集體智慧的結晶。
學校高度重視章程制定工作,2012年4月,校黨委研究決定成立學校章程調研建設工作小組,著手實施章程建設工作。工作小組開展了校內外學習調研、搜集材料等大量基礎性工作,并對章程制定的責任分工、時間部署等作了初步安排。2014年4月,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章程調研建設工作小組進行調整充實,正式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學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組,全面領導學校章程建設工作。
學校章程制定遵循合法、民主、規范、改革的原則,歷經學習準備、調研考察、文本起草、征求意見、審議審定等五個階段。2014年8月,在廣泛學習調研的基礎上,經過反復深入討論,九易其稿,學校初步形成了《山東理工大學章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形成后,在校內外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征求意見,征集到各類意見建議570多條,吸收采納200余條,進行了十幾次大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提交學校教代會討論審議的《山東理工大學章程(草案)》。11月,學校召開二屆六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對《章程(草案)》進行說明并開展討論,并通過大會決議。對照教代會代表的意見建議,進行了進一步的修改完善。12月,經校長辦公會審議、校黨委會審定,最終形成 《山東理工大學章程(核準稿)》,上報教育廳核準。整個章程制定既是一個集思廣益、凝聚共識、形成合力的過程,也是一個梳理學校辦學歷史、總結辦學經驗、凝練學校特色的過程,更是一個與時俱進,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做出新規定、新設計的過程。
《山東理工大學章程》共8700多字,分為序言和正文兩部分,正文部分包括總則、辦學活動、學生、教職工、領導體制、學術管理、民主管理、組織機構、交流與合作、財務與資產、學校標識、附則等十二章,共八十二條。
《山東理工大學章程》既總結經驗、繼承傳統,又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尊重兩個主體,突出權益保護。章程總則中明確提出“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辦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將“兩個主體”明確寫入章程,突出強調學生、教職工在辦學中的主體地位。章程詳細載明了學生、教職工的權利與義務,在學生權利中特別明確了“學生對授課教師的教學有評價權”,在學生義務中明確規定學生“有保護自身安全”的義務;在教職工權利中明確規定重視教職工的發展,規定了教職工工資福利的增長機制保障,支持師生員工積極參與民主管理等。同時,更加關注學生、教職工的權益保護,明確規定了設立學生和教職工兩個申訴處理委員會,按規定程序受理相關申訴,維護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在章節安排上,把學生與教職工各自成章,放在章程位置靠前部分,從結構框架上充分體現學生、教職工在辦學中的主體地位。
二是崇尚學術本位,突出學術管理。大學是“學術共同體”,學術權力尤為重要。章程明確了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是教授治學的主要形式,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四項職權,并詳細規定了學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充分凸顯了崇尚學術本位、落實教授治學、突出學術管理的基本理念。章程重新明確規定并理順了學術委員會與其專門委員會的關系,保障學術權力科學化、規范化運行。章程明確了學位評定委員會是學校學位事務的決策機構,規定了其組成、主要職責和運作機制。在章節安排上,將學術管理單列為一章,突出強調學術權力在內部治理結構中的突出地位。
三是明確兩級管理,激發學院活力。章程中明確規定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對黨委、校長的職責權限作了明確規定。在學院層面,為充分調動學院辦學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學院辦學活力,在章程中明確規定學校實行校院兩級管理體制。提出黨政聯席會議是學院基本決策形式,明確了學院的職責權限,規定了學院實行黨總支、行政、教授委員會、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合作、相互制衡的“四位一體”治理結構,從而在制度上保證校院兩級管理的實施,落實學院辦學自主權,激發學院辦學活力。
四是健全各類組織,完善治理結構。構建現代大學制度是章程建設的核心問題,也是章程制定的主要目的。內部治理結構是現代大學制度的骨骼,各類組織體系是其主要脈絡。章程中通過健全完善各類組織,理順了黨委與行政、學校與學院、學術與行政三大關系,用“領導體制”“學術管理”“民主管理”“組織機構”四章形成了完整的組織體系,構建起了以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職責明確、界限清晰、相互協調的現代大學制度基本框架。
五是注重歷史傳承,彰顯學校特色。傳承優秀文化,總結學校傳統,突出一些有特色的表述,也是學校章程的一個特點。如將稷下學宮寫入章程,是對優秀地域文化的一種繼承。將孔子的“有教無類”寫入章程,表達教育平等的思想,也是對傳統文化的繼承。另外,學校的校訓已深入人心,校風教風學風等獲得廣泛認可,人才培養定位、學科定位等認同度都比較高,這些都寫入了章程。在此基礎上,對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建設等在章程中作了突出表述,對協同創新,與企業、行業的緊密合作作了特別強調,這些有特色的表述,充分體現了以工為主的高校特有的一些辦學思路。
大學章程是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和依據,我校章程的頒布實施,對于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健全管理體制,推進依法治校和科學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大學章程重在制定,更重在執行。《山東理工大學章程》最終要落實到推動學校事業科學發展上來。全校上下要認真抓好章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牢固樹立法治思維,以學校章程的核準發布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完善以章程為統領的規章制度體系,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科研創新能力,推動學校事業內涵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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