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法制宣傳日”變為“國家憲法日”雖然只是名稱上的變化,但實際上卻是意義非凡。首先,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于落實依憲治國,發揮憲法作用,維護憲法權威。今年9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大成立60周年大會上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又重申了這一點,并強調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其次,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于普及憲法知識,有助于公民通過各種憲法宣傳活動感受憲法的價值,擴大憲法實施的群眾基礎。人們紀念憲法,不僅僅是紀念一部法律文件的誕生,同時也是紀念一個國家從憲法秩序中獲得新生。每年的國家憲法日都將喚起并強化人們對于這一宏偉藍圖的認識,這無疑將會形成巨大的精神上的凝聚力,去促使憲法中的國家建設目標早日實現。因此,將“法制宣傳日”變為“國家憲法日”突破了法制宣傳的局限性,這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國家憲法日的設立,將再次凝聚民眾的憲法共識,真正使廣大的民眾成為憲法的“護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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