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下列哪一類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
A.專利侵權案件
B.海難救助費用案件
C.共同海損案件
D.遺產繼承案件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選項A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選項B錯誤。《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可知,海難救助費用案件的管轄法院不包括被告所在地法院。
選項C錯誤。《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可知,共同海損案件的管轄法院不包括被告所在地法院。
選項D錯誤。《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可知,繼承遺產糾紛案件屬于專屬管轄的情況,管轄法院不包括被告住所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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