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郵電大學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經省高等學校章程核準委員會評議,省教育廳廳務會議審議通過,正式核準下發。(詳見2、3版)大學章程是現代大學制度的核心,是依法治校的憲章,是建設現代大學制度的根本舉措,是實現高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保障。我校高度重視章程制定工作,2013年開始啟動,在章程制定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通過深入調研、慎重起草、廣納意見、認真修改,數易其稿,歷時近二年。經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校長辦公會審核、黨委常委會審定,于2015年1月將《章程》(核準稿)上報省教育廳核準。
《章程》內容包括序言和正文兩部分,正文共九章82條,1萬2千余字;文本包括序言,總則,舉辦者與學校,教職員工,學生與校友,管理體制,教學與科研機構,經費、資產與后勤,標識與校慶日,附則等。《章程》明確了學校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界定了舉辦者、學校、教職員工、學生等利益相關者的權利義務,規范了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之間的關系。《章程》內容基本涵蓋了 《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規定的內容,同時又吸收了國內外大學章程建設的成果和經驗,繼承了學校的辦學傳統和辦學經驗,體現了學校的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
按照《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的規定,《章程》將在全校范圍內予以公布,并向社會公開。學校將以《章程》作為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和依據,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章程》配套制度,加快建設具有中國特色、時代特征、南郵特點的現代大學制度。全校師生要認真學習領會、貫徹《章程》,依法推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科學發展。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