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籌資的動機
企業籌資,是指企業為了滿足經營活動、投資活動、資本結構管理和其他需要,運用一定的籌資方式,通過一定的籌資渠道,籌措和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財務行為。
企業籌資最基本的目的,是為企業經營的維持和發展,為企業的經營活動提供資金保障,但每次具體的籌資行為,往往受特定動機的驅動。如為提高技術水平購置新設備而籌資;為對外投資活動而籌資;為產品研發而籌資;為解決資金周轉臨時需要而籌資;等等。各種具體的籌資原因,歸納起來表現為四類籌資動機:創立性籌資動機、支付性籌資動機、擴張性籌資動機和調整性籌資動機。
(一)創立性籌資動機
創立性籌資動機,是指企業設立時,為取得資本金并形成開展經營活動的基本條件而產生的籌資動機。資金,是設立企的第一道門檻,按我國的《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任何一個企業或公司在設立時法律上都要求有最低的注冊資本限額。企業創建時,要按照企業經營規模核定長期資本需要量和流動資金需要量,購建廠房設備等,安排鋪底流動資金,形成企業的經營能力。這樣,就需要籌措注冊資本和資本公積等股權資金,股權資金不足部分需要籌集銀行借款等債務資金。
(二)支付性籌資動機
支付性籌資動機,是指為了滿足經營業務活動的正常波動所形成的支付需要而產生的籌資動機。企業在開展經營活動過程中, 經常會出現超出維持正常經營活動資金需求的季節性、臨時性的交易支付需要,如原材料購買的大額支付、員工工資的集中發放、銀行借款的提前償還、股東股利的發放等。
(三)擴張性籌資動機
擴張性籌資動機,是指企業因擴大經營規模或對外投資需要而產生的籌資動機。企業維持簡單再生產所需要的資金是穩定的,通常不需要或很少追加籌資。一旦企業擴大再生產,經營規模擴張、開展對外投資,就需要大量追加籌資。具有良好發展前景、處于成長期的企業,往往會產生擴張性的籌資動機。擴張性的籌資活動,在籌資的時間和數量上都要服從于投資決策和投資計劃的安排,避免資金的閑置和投資時機的貽誤。擴張性籌資的直接結果,往往是企業資產總規模的增加和資本結構的明顯變化。
(四)調整性籌資動機
調整性籌資動機,是指企業因調整資本結構而產生的籌資動機。資本結構調整的目的在于降低資本成本,控制財務風險,提升企業價值。企業產生調整性籌資動機的具體原因大致有二: 一是優化資本結構,合理利用財務杠桿效應。企業現有資本結構不盡合理的原因有:債務資本比例過高,有較大的財務風險;股權資本比例較大,企業的資本成本負擔較重。這樣可以通過籌資增加股權或債務資金,達到調整、優化資本結構的目的。二是償還到期債務,債務結構內部調整。如流動負債比例過大,使得企業近期償還債務的壓力較大,可以舉借長期債務來償還部分短期債務。東奧“娜寫年華”發布。又如一些債務即將到期,企業雖然有足夠的償債能力,但為了保持現有的資本結構,可以舉借新債以償還舊債。調整性籌資的目的,是為了調整資本結構,而不是為企業經營活動追加資金,這類籌資通常不會增加企業的資本總額。
在實務中,企業籌資的目的可能不是單純和唯一的,通過追加籌資,既滿足了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的資金需要,又達到了調整資本結構的目的。這類情況很多,可以歸納稱之為混合型的籌資動機。如企業對外產權投資需要大額資金,其資金來源通過增加長期貸款或發行公司債券解決,這種情況既擴張了企業規模,又使得企業的資本結構有較大的變化。混合性籌資動機一般是基于企業規模擴張和調整資本結構兩種目的, 兼具擴張性籌資動機和調整性籌資動機的特性,同時增加了企業的資產總額和資本總額,也導致企業的資產結構和資本結構同時變化。
籌資管理的內容
籌資活動是企業資金流轉運動的起點,籌資管理要求解決企業為什么要籌資、需要籌集多少資金、從什么渠道以什么方式籌集,以及如何協調財務風險和資本成本,合理安排資本結構等問題。
(一)科學預計資金需要量
資金是企業的血液,是企業設立、生存和發展的財務保障,是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業務活動的基本前提。任何一個企業,為了形成生產經營能力、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行,必須持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正常情況下,企業資金的需求,來源于兩個基本目的:滿足經營運轉的資金需要,滿足投資發展的資金需要。企業創立時,要按照規劃的生產經營規模,核定長期資本需要量和流動資金需要量;企業正常營運時,要根據年度經營計劃和資金周轉水平,核定維持營業活動的日常資金需求量;企業擴張發展時,要根據生產經營擴張規模或對外投資對大額資金的需求,安排專項的資金。
(二)合理安排籌資渠道、選擇籌資方式
籌資渠道,是指企業籌集資金的來源方向與通道。一般來說,企業最基本的籌資渠道就是兩條:直接籌資和間接籌資。直接籌資,是企業直接從社會取得資金;間接籌資,是企業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從社會取得資金。東奧“娜寫年華”發布。具體來說,企業的籌資渠道主要有:國家財政投資和財政補貼、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信貸、資本市場籌集、其它法人單位與自然人投入、企業自身積累等。
籌資方式是企業籌集資金所采取的具體方式,企業籌資的總體來說是從企業外部和內部取得的,外部籌資是指從企業外部籌措資金,內部籌資主要依靠企業的利潤留存積累。外部籌資主要有兩種方式:股權籌資和債務籌資。
(三)降低資本成本、控制財務風險
資本成本是企業籌集和使用資金所付出的代價,包括資金籌集費用和使用費用。在資金籌集過程中,要發生股票發行費、借款手續費、證券印刷費、公證費、律師費等費用,這些屬于資金籌集費用。在企業生產經營和對外投資活動中,要發生利息支出、股利支出、融資租賃的資金利息等費用,這些屬于資金使用費用。
按不同方式取得的資金,其資本成本是不同的。一般來說,債務資金比股權資金的資本成本要低。即使同是債務資金,由于借款、債券和租賃的性質不同,其資本成本也有差異。企業籌資的資本成本,需要通過資金使用所取得的收益與報酬來補償,資本成本的高低,決定了企業資金使用的最低投資報酬率要求。因此,企業在籌資管理中,要權衡債務清償的財務風險,合理利用資本成本較低的資金種類,努力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率。
財務風險,是企業無法如期足額償付到期債務的本金和利息、支付股東股利的風險。企業籌集資金在降低資本成本的同時,要充分考慮財務風險,防范企業破產的財務危機。
籌資方式
籌資方式,是指企業籌集資金所采取的具體形式,它受到法律環境、經濟體制、融資市場等籌資環境的細約,特別是受國家對金融市場和融資行為方面的法律法規制約。
一般來說,企業最基本的籌資方式就是兩種:股權籌資和債務籌資。股權籌資形成企業的股權資金,通過吸收直接投資、公開發行股票等方式取得;債務籌資形成企業的債務資金,通過向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券、利用商業信用等方式取得。至于發行可轉換債券等籌集資金的方式,屬于兼有股權籌資和債務籌資性質的混合籌資方式。
(一)吸收直接投資
吸收直接投資,是指企業以投資合同、協議等形式定向地吸收國家、法人單位、自然人等投資主體資金的籌資方式。這種籌資方式不以股票這種融資工具為載體,通過簽訂投資合同或投資協議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主要適用于非股份制公司籌集股權資本。吸收直接投資,是一種股權籌資方式。
(二)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是指企業以發售股票的方式取得資金的籌資方式,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表明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權益和承擔義務的可轉讓的書面投資憑。股票的發售對象,可以是社會公眾,也可以是定向的特定投資主體。這種籌資方式只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必須以股票作為載體。發行股票,是一種股權籌資方式。
(三)發行債券
發行債券,是指企以發售公司債券的方式取得資金的籌資方式。按我國《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由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有資格發行公司債券。東奧“娜寫年華”發布。公司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還本付息期限、標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有價證券。發行公司債券,適用于向法人單位和自然人兩種渠道籌資。發行債券,是一種債務籌資方式。
(四)向金融機構借款
向金融機構借款,是指企業根據借款合同從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取得資金的籌資方式。這種籌資方式廣泛適用于各類企業,它既可以籌集長期資金,也可以短期融通資金,具有靈活、方便的特點。向金融機構借款,是一種債務籌資方式。
(五)融資粗賃
融資租賃,也稱為資本租賃或財務租賃,是指企業與租賃公司簽訂粗賃合同,從租賃公司取得租賃物資產,通過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取得資金的籌資方式。融資租賃方式不直接取得貨幣性資金,通過租賃信用關系,直接取得實物資產,快速形成生產經營能力,然后通過向出租人分期交付租金方式償還資產的價款。融資租賃,是一種債務籌資方式。
(六)商業信用
商業信用,是指企業之間在商品或勞務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貨所形成的借貸信用關系。商業信用是由于業務供銷括動而形成的,它是企業短期資金的一種重要的和經常性的來源。利用商業信用,是一種債務籌資方式。
(七)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業從稅后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以及從企業可供分配利潤中留存的未分配利潤。留存收益,是企業將當年利潤轉化為股東對企業追加投資的過程,是一種股權籌資方式。
籌資的分類
企業采用不同方式所籌集的資金,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可分為不同的籌資類別。
(一)股權籌資、債務籌資及混合籌資
按企業所取得資金的權益特性不同,企業籌資分為股權籌資、債務籌資及混合籌資三類。
股權資本,是股東投入的、企業依法長期擁有、能夠自主調配運用的資本。股權資本在企業持續經營期間內,投資者不得抽回,因而也稱之為企業的自有資本、主權資本或權益資本。股權資本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償還債務的基本保證,是代表企業基本資信狀況的一個主要指標。企業的股權資本通過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內部積累等方式取得。般權資本由于一般不用償還本金,形成了企業的永久性資本,因而財務風險小,但付出的資本成本相對較高。
混合籌資,兼具股權與債權籌資性質。我國上市公司目前最常見的混合籌資方式是發行可轉換債券和發行認股權證。
(二)直接籌資與間接籌資
按是否借助于金融機構為媒介來獲取社會資金,企業籌資分為直接籌資和間接籌資兩種類型。
直接籌資,是企業直接與資金供應者協商融通資金的籌資活動。直接籌資不需要通過金融機構來籌措資金,是企業直接從社會取得資金的方式。直接籌資方式主要是有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吸收直接投資等。直接籌資方式既可以籌集股權資金,也可以籌集債務資金。 相對來說,直接籌資的籌資手續比較復雜,籌資費用較高;但籌資領域廣闊,能夠直接利用社會資金,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資信度。
間接籌資,是企業借助于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而籌集資金。在間接籌資方式下,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揮中介作用,預先集聚資金,然后提供給企業。間接籌資的基本方式是銀行借款,此外還有融資租賃等方式。間接籌資,形成的主要是債務資金,主要用于滿足企業資金周轉的需要。間接籌資手續相對比較簡便,籌資效率高,籌資費用較低,但容易受金融政策的制約和影響。
(三)內部籌資與外部籌資
按資金的來源范圍不同,企業籌資分為內部籌資和外部籌資兩種類型。
內部籌資是指企業通過利潤留存而形成的籌資來源。內部籌資額數額大小主要取決于企業可分配的多少和利潤分配政策,一般無需花費籌資費用,從而降低了資本成本。
外部籌資是指企業向外部籌措資金而形成的籌資來源。處于初創期的企業,內部籌資的可能性是有限的;處于成長期的企業,內部籌資往往難以滿足需要,這就需要企業廣泛地開展外部籌資,如發行股票、債券,取得商業信用、銀行借款等。東奧“娜寫年華”發布。企業向外部籌資大多需要花費一定的籌資費用,從而提高了籌資成本。
(四)長期籌資與短期籌資
按所籌集資金的使用期限是否超過1年,企業籌資分為長期籌資和短期籌資兩種類型。
長期籌資,是指企業籌集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資金。長期籌資的目的主要在于形成和更新企業的生產和經營能力,或擴大企業生產經營規模,或為對外投資籌集資金。長期籌資通常采取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發行債券、長期借款、融資租賃等方式,所形成的長期資金主要用于購建固定資產、形成無形資產、進行對外長期投資、墊支鋪底流動資金、產品和技術研發等。從資金權益性質來看,長期資金可以是股權資金,也可以是債務資金。
短期籌資,是指企業籌集使用期限在1年以內的資金。短期資金主要用于企業的流動資產和資金日常周轉,一般在短期內需要償還。短期籌資經常利用商業信用、短期借款、保理業務等方式來籌集。
籌資管理的原則
企業籌資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要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分析影響籌資的各種因素,權衡資金的性質、數量、成本和風險,合理選擇籌資方式,提高籌資效果。
(一)籌措合法
籌措合法原則是指企業籌資要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籌措資金。不論是直接籌資還是間接籌資,企業最終都通過籌資行為向社會獲取了資金。企業的籌資活動不僅為自身的生產經營提供了資金來源,也會影響投資者的經濟利益,影響著社會經濟秩序。企業的籌資行為和籌資活動必須遵循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法律法規和投資合同約定的責任,合法合規籌資,依法披露信息,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二)規模適當
規模適當原則是指,要根據生產經營及其發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資金需求。企業籌集資金,要合理預測確定資金的需要量。籌資規模與資金需要量應當匹配一致,既要避免因籌資不足, 影響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又要防止籌資過多,造成資金閑置。
(三)取得及時
取得及時原則是指,要合理安排籌資時間,適時取得資金。企業籌集資金,需要合理預測確定資金需要的時間。要根據資金需求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資金的籌集到位時間,使籌資與用資在時間上相銜接。既避免過早籌集資金形成的資金投放前的閑置,又防止取得資金的時間滯后,錯過資金投放的最佳時間。
(四)來源經濟
來源經濟原則是指,要充分利用各種籌資渠道,選擇經濟、可行的資金來源。企業所籌集的資金都要付出資本成本的代價,進而給企業的資金使用提出了最低報酬要求。不同籌資渠道和方式所取得的資金,其資本成本各有差異。東奧“娜寫年華”發布。企業應當在考慮籌資難易程度的基礎上,針對不同來源資金的成本,認真選擇籌資渠道,并選擇經濟、可行的籌資方式,力求降低籌資成本。
(五)結構合理
結構合理原則是指,籌資管理要綜合考慮各種籌資方式,優化資本結構。企業籌資要綜合考慮股權資金與債務資金的關系、長期資金與短期資金的關系、內部籌資與外部籌資的關系,合理安排資本結構,保持適當償債能力,防范企業財務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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