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新生輕生,河南省教育廳通報否認因學籍問題造成
兩高中在學籍管理中存違規情節
將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問責處理
今年9月10日,踏入大學之門不足半月,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大一新生杜林,卻選擇跳樓結束了年輕的生命。事發后,警方認定為自殺行為。令人痛心的同時,家屬認為杜林是因高中學籍問題備受困擾,導致承受壓力過大而輕生。家屬的說法是否成立?事件背后折射的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問題又將如何處理?今天,河南省教育廳召開新聞通氣會,召集鄭州大學、南陽市教育局、鄧州市教體局、南陽一中、鄧州一高等有關負責人,通報事件調查處理結果。
河南省教育廳結合鄭州大學、南陽市教育局、鄧州市教體局的調查情況,作出解釋。杜林在南陽一中是以“農村應屆生身份”報名參加高考,報名志愿中未見軍校志愿。杜林被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專業正式調檔錄取,南陽一中為其出具了學籍冊、評價表等材料并裝入檔案。杜林報到入學后,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對其提交的考生檔案進行了初審,檔案未見異常。其間,鄭州大學從未向其本人及家屬提出過學籍方面問題,也沒有施加過任何壓力。
“因此,根據以上調查結果,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普通高中學籍問題是導致杜林自殺的誘因。”河南省教育廳基教二處處長劉林亞說。鄧州一高校長尹順華也表示,杜林自離開鄧州一高到南陽一中就讀后,其本人及家人從未向學校提出過任何辦理外校借讀和轉學手續的要求,僅于高二上學期末回校報名參加過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校繼續為其保留了學籍并辦理了報考手續。
學籍在鄧州一高,上學則在南陽一中。由此引發的高中學籍問題,成為杜林自殺事件發生后引發社會關注的焦點,兩所高中也因此被懷疑存在爭搶生源的行為。
對此,劉林亞通報稱,盡管通過深入調查排除了普通高中學籍問題是導致杜林自殺的誘因,但其行為在一定程度上違反了河南省現有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
河南教育廳調查認定,南陽一中的主要違規情節為:2012年9月,以借讀生名義接受杜林入學就讀,沒有要求其提供或幫助其完善相應借讀手續;2015年高考報名時,違規為非本校學籍學生杜林提供相應的本校應屆生報名材料;高考錄取結果公布后,在本校錄取光榮榜公示杜林的錄取信息,視為本校在讀在籍學生,卻沒有要求或幫助其完善轉學手續。
鄧州一高也不例外,同樣存在違規行為。首先,在杜林被學校錄取、未按時報到入學的情況下,應予取消其入學資格、注銷其高中學籍而沒有注銷;其次,在明知杜林未辦理任何借讀或轉學手續的情況下長期不在本校學習,按照學籍管理規定應予除名而沒有除名,繼續保留杜林學籍,客觀上造成了杜林“人籍分離”的事實。
“對于以上違規情節,省教育廳將責成南陽市教育局、鄧州市教體局,在進一步核實情況、劃分責任的基礎上,依照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劉林亞說,“若家屬仍堅持認為學校行為損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其實,杜林自殺事件背后,折射出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存在問題。對此,河南省教育廳領導要求有關處室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避免出現個別學校以轉學為幌子、接收未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提前入校就讀、變相違反中招規定亂挖生源等現象。與此同時,河南省教育廳也將于近期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學生轉學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全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的條件、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嚴肅查處違規轉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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