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北京科技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北京科技大學。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公辦。北京科技大學是以工為主,工、理、管、文、經、法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之一。1997年5月,學校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高校行列。2006年,學校成為首批“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項目試點高校。
第三條招生計劃:2015年各專業來源計劃將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執行。
第四條學習形式:業余、函授;學制:高起本最短學習年限為5年,專升本、專科最短學習年限為2.5年。
第五條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學遠程與成人教育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本校成人高等教育設立由院領導及招生、紀檢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北京科技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七條北京科技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辦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學組織和實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北京科技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業余、函授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室、招生監察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條件
第九條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全社會招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第十條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大學專科畢業證書人員。
第十一條“三支一扶”和義務兵役退役的高職畢業生按國家相關規定、憑有效證件并經本人申請可免試入學。
第十二條考生報名須對本人所填寫內容及所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所招專升本專業不加試任何專業課。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按投檔考生的總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五條本校不足開班人數(15人)的專業將予以取消,并報北京教育考試院成招辦備案,不參加校內調劑的考生在指定時間內登錄考試院網站報名參加調劑錄取。
第十六條符合國家規定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檔的分數計入總成績。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根據北京市主管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依照專業和層次按學年收取學費:
業余專科:1860—2240元;
業余專升本:2130—2600元;
業余高起本:2030—2480元;
函授專科:1600—2100元;
函授專升本:1800—2600元;
函授高起本:1800—2200元。
具體學費標準,以當年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文件為準。
第十八條新生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本校將對已錄取報到的新生特別是專升本學生的大專學歷證書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無論何時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由學生簽字確認,同時自行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后果。
第十九條畢業證書類型
學生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蓋有北京科技大學印章、教育部學信網可查詢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本科學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申請學士學位。
第二十條新生錄取通知書發放
新生錄取后,本校將以短信形式通知新生到校領取通知書及報到、繳費等相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教學、辦公地點及聯系方式
本校上課地點:北京市朝陽區管莊北一里。
學習方式:業余學習,上課時間為周六或周日一天
E-mail:gczhaoban@163.com
校內辦公地點:北京科技大學管莊校區綜合樓108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管莊北一里,北京科技大學管莊校區成人招生辦。郵編:100024。
成人教育招生網址:http://cr.ustb.edu.cn/
招生咨詢電話:65749120、65749093(兼傳真)
招生監督電話:6574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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