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 | 時間 | 事項 | 內容 |
申請 | 11月7日至19日 | 發郵件 | 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將信息發到指定的郵箱中 (未發送郵件的考生,11月23日需補打《畢業申請校對單》,請按時發送郵件) |
11月23日 | 審理專科 | 以下辦理事項均在:合肥教育考試院(金寨路322號) ⒈交畢業審理費(20元) 領取檔案袋 地點:東一樓 ⒉憑準考證、身份證到專業窗口處領取《畢業申請校對單》 ⒊考生憑 ①上機實踐考核合格證、畢業論文合格證(主考院校申明不發放實踐及論文合格證的除外) ②準考證(過塑的或網打的均可) ③身份證 ④外省通過的轉考手續證明(無外省成績就不用提供) ⑤免考證書原件(沒有就不用提供) ⑥初審簡表下載,A4紙打印填寫完整帶來 ⑦核對、簽字后的《畢業申請校對單》 交到所在專業窗口處審理, 申報時注意: ①專、本科均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本科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用鉛筆在原件及復印件上寫清考號、姓名、申請專業) ②師范類本科23-25日,有教師資格證書的需攜帶原件 ③需參加資格證書考試的專業考生在申請畢業時還需攜帶資格證書考試的合格證 ④申請本科畢業,考生提交的專科(或以上)文憑需在“學信網”上查閱辦理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帶來),如查詢不到電子注冊信息,可到各省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機構辦理學歷認證,畢業申請時攜帶認證報告原件、并提交認證報告復印件 長豐、肥東、肥西、巢湖、廬江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在合肥申請辦理畢業手續 | |
11月24日25日 | 審理本科 | ||
發證時間 | 2016年3月3-4日 | 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和初審憑證來市考辦領取 ① 畢業證書 ②電子注冊證明 ③《畢業生登記表》 交考生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才市場存檔 | |
注意事項 | 1外省轉來成績須辦理過歸檔手續,否則不能參加本次畢業申請 2凡在合肥沒有合格成績以及沒有攝像的考生不能在合肥申請畢業 3本人未到場辦、領證,除攜帶以上證件外代辦人還需攜帶自己的身份證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在申請時不予變更 5外省轉入應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合格成績方可畢業 6畢業必須經過主考院校及省考辦審核后方可確認(不提供畢業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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