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遼寧省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17號),現將2016年度全國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遼寧考區有關報名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和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遵守的基本原則
(一)守法遵章,誠實守信。
(二)依法行政,盡職盡責。
(三)有法必依,違法必糾。
(四)公開公正公平,維護社會正義。
二、報名范圍
(一)符合國家規定的報名條件且持有我省核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下簡稱“持我省會計證人員”)。
(二)符合國家規定的報名條件,在我省區域內持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簽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或港澳臺居民(以下簡稱“武警、軍隊、港澳臺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四、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報名方式。
持我省會計證人員需登陸“遼寧會計網”辦理報名事宜,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報名信息,經報名系統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網上繳費;武警、軍隊和港澳臺人員需到所在考區報名點接受現場資格審核,由所在考區報名點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考生信息表辦理網上代報名,由報考人員進行網上繳費。
(二)報名、繳費及打證時間。
1.網上報名起止時間:2015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
2.網上繳費起止時間:2015年11月1日0:00至12月5日23:59。
3.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4月25日0:00至5月10日23:59。
(三)有關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另設補報名時間。
2.未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的,報名系統自動確認為放棄報考。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考退費手續。
3.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人員,將被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如需發票,應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網上報名回執表,于報名后1個月內,到所在考區指定地點辦理開具發票手續。
5.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在本人會計從業資格檔案管理屬地進行,不得跨市報名。會計從業資格檔案在省本級管理的人員報名管理工作由沈陽市財政局負責;武警、軍隊和港澳臺人員的報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單位或工作所在地財政部門負責。
6.持外省核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擬在遼寧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辦理從業資格證書調入遼寧手續后,方可報名。
7.報 考人員須認真、全面閱讀國家和我省有關會計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以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規定,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核對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實 事求是地填報相關信息,保證本人填寫的個人報名信息真實、正確、完整、可靠。對于采取偽造學歷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提供虛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騙取參考資 格以及考試合格的人員,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按照《遼寧省會計管理條例》的規定,將其失信行為 記入會計誠信檔案。
五、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六、考試大綱及教材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考試輔導用書征訂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自愿在網上訂購并在網上繳費,持個人身份證件和報名回執到所在考區報名點領取輔導用書。請關注所在考區網站公布的具體領取時間和地址。
七、考試方式與時間
考試實行無紙化(機考)方式,于2016年5月14日-15日舉行,共2天4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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