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全國統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大綱》的通知
粵考院〔2015〕150號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術科統一考試工作,在總結往年音樂術科統考經驗的基礎上,經過充分調研和專家論證,我院對我省普通高考音樂術科統一考試的考試大綱進行了適當的調整。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部分考試科目、考試規定曲目和考試要求。現將《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大綱》印發給你們,請及時轉發各中學,并做好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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