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教育局下發了關于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意見,對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與方式等進行了詳細規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為了高中自主招生的錄取依據。
根據要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共涉及六個方面,分別是: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和突出表現。明年的中考改革讓直升生變為高中自主招生,初中學校可推薦學生上高中。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學校招生的依據。
初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如何具體進行?按照規定,堅持“誰了解誰評價”,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同學等最了解情況者作為評價主體,杜絕片面性和隨意性。此方案從2015年秋季入學的初一學生開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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