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工程地質勘察階段
初步工程地質勘察階段,勘察重點:
①應充分利用已有資料,通過訪問、實際調查、勘察和試驗,查明材料的類別、產地、質量、數量和開采運輸條件。
②調查工作應遵循由近及遠,逐步擴大和大小料場兼顧的原則。在以大型料場為主的同時,對工程附近質量符合要求的、采運方便的中、小料場也應充分利用。
③勘察的料場、材料不得小于工程設計需要量的兩倍。
④料場范圍可在1:2000的地形圖上圈定,也可采用半儀器法測量。
⑤計算蘊藏量的勘察斷面,一般應垂直巖層方向或地貌界線布設,每一斷面不少于3個探孔(坑),斷面間距宜控制在200-400m,探孔(坑)深度應大于有用層厚度或計劃開采深度。
⑥取樣地點在料場內分布均勻,每一料場一般不宜少于3-5處,沿探坑剖面應能控制有用層的變化。
地下水的影響
地下水對巖土工程特性的影響,可能引起的巖土工程問題。
答:地下水對巖土工程特性的影響
①在有水頭壓差的粉細砂,粉土地層中,可能產生潛蝕、流沙,涌土的可能性。
②在地下水位下開挖基坑,采用排水措施疏干基坑時,應考慮基坑下承壓水對基坑的穩定性的影響。
③對軟質巖石、弱風化巖石、殘積土、濕陷性巖土、膨脹巖土及鹽漬巖土,在地下水產生動態變化,包括土中水分(水汽)的聚集與散失所產生的軟化、崩碎、濕陷、脹縮及化學或機械潛蝕等有害作用。
④地下水對邊坡、洞室巖土體產生軟化作用,降低軟弱面及土層的強度參數。
物理力學指標含義
巖石和土的各種物理力學指標的含義,主要力學指標的使用原則,試驗要求。
土的物質力學指標的含義
1.土的含水量――土中水的質量和土粒質量之比
2.比重――土粒質量與同體積的4℃時的水的質量之比
3.質量密度――土的總質量與土其體積之比,即單位體積的質量
4.重力密度――土的總質量與其體積之比,即質量密度乘以重力加速度
5.干密度――土粒質量與土的總體積之比
6.孔隙比――土中孔隙的體積與土粒體積之比
7.飽和度――土中水的體積與土中孔隙體積之比
8.液限――土由可塑狀態過渡到流動狀態的界限含水量
9.塑限――土由可塑狀態過渡到半固體狀態的界限含水量
10.塑性指數――土呈可塑狀態時含水量的變化范圍,代表土的可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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