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的《關于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建人〔2015〕309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參加2015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15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由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常州市房地產估價與經紀協會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工作由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與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
二、考試時間、科目
10月17日上午9:00 - 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 - 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8日上午9:00 - 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 - 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考試在全省只設南京一個考區,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1.考試管理模式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2年為1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2.考試作答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個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型,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型,開卷考試,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報考人員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報考人員交換使用。
3.其他事項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報考人員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及無聲無存儲編程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移動電話、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移動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四、相關報考要求
(一)報考條件
按照《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的相關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考有關要求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的規定,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三)工作年限
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相關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五、報考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首次報考人員須提交材料及要求
1.網上在線打印的《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規定學歷者,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所在單位出具的業務工作年限及職業道德情況的證明材料(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填寫并加蓋公章)。
(二)續考人員須提交材料及要求
1.網上在線打印的《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業務工作年限及職業道德情況的證明材料(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填寫并加蓋公章)。
(三)報送材料的要求
1.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表上簽署《誠信協議》,否則將被視為無效材料。
2.各市在報名時對以上材料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原件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單位公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單位公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六、收費標準
按照《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省物價局(蘇價報〔2001〕32號)的規定,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1.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
2.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
七、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10月8日上午9:00至10月16日下午16:00登陸“江蘇建設人才網”((http://www.jschr.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
八、報名辦法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的報名組織方式。網上報名采用《江蘇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管理系統》進行,常州市考生通過常州市報名模塊進行報名。考生需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并按規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常州市房地產估價與經紀協會秘書處接受現場資格初審。
報名網址:江蘇建設人才網(http://www.jschr.gov.cn)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7月9-日7月17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現場資格審查地點:常州市房地產估價與經紀協會秘書處(常州市房地產市場517室)
聯系電話:88127352、88127193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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