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亂真”掉包名畫監守自盜涉案近億元
——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原館長涉嫌貪污案庭審直擊
在近10年的時間里,齊白石、張大千等多位名人畫作,從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流出并被拍賣,而“盜畫者”竟是“監守者”——原館長蕭元。
21日上午,蕭元因涉嫌貪污罪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記者從庭審了解到,蕭元先把館藏的名人畫作偷拿出來進行臨摹,再把贗品放回藏畫庫,100多幅名人真跡卻被委托拍賣,成交價3400多萬元,剩余畫作經評估價值高達7600多萬元。
“以假亂真”掉包百余幅名作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10月至2010年3月,被告人蕭元利用擔任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館長的職務便利,利用其事先配備的圖書館藏畫庫的全套鑰匙開門進入畫庫,以自己事先臨摹好的贗品掉包館藏的張大千、齊白石等書畫家的143幅書畫作品,竊為己有。
從2004年到至2011年間,蕭元陸續將其中125幅書畫作品委托中國嘉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和浙江一通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拍賣成交價總計3400多萬元。余下18幅未賣出的書畫作品被偵查機關扣押,經鑒定估價約為人民幣7600多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蕭元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竊取公共財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調查階段,蕭元承認了作案經過:“2003年年底,圖書館人員想對館藏的書畫作品進行數據化處理,把這些作品拍成照片,方便全校師生教學使用。拍照過程中,我有機會第一次看到這些畫作。遠遠地看著,感覺很多是贗品,被人‘掉包’過。我當時沒做聲,卻起了貪念,心想之前有人掉包過,我現在手里就有鑰匙,也可以這樣做。”
據蕭元交代,圖書館一般周六、周日關門,他趁這個時候自己用鑰匙打開庫門,挑選書畫帶回家去臨摹、裝裱,再把贗品送回,真品留下。而他挑選的標準主要有三個:一是選容易臨摹的,二是選“好賣”的,三是堅決不選“嶺南畫派”的,因為廣州美術學院的師生都對“嶺南畫派”的作品比較熟悉,做手腳容易被發現。
館長來去自由,師生借畫如“借書”
記者在庭審中了解到,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以收藏中國書畫作品為主,古代和近現代的作品都有,供該學院教學參考使用。但蕭元竟能在近10年時間里,將真品“暗度陳倉”而不被發現,暴露了該學院對書畫作品的監管漏洞。
蕭元在法庭上介紹,圖書館藏畫庫有三道門,三名管理人員各有一道門的鑰匙,開門時必須登記,三人同時到場。而只有館長、副館長是配有全套鑰匙的。學校一直都是這么管理。“館長和副館長任何時間都可以進去,不需要登記,也不需要告知對方。”
“美院的老師和學生只要憑證件在圖書館登記,都可以把這些作品借回去學習,到期歸還,就像‘借書’一樣。而三個管理人員都是兼職的,并沒有識別書畫作品真假的能力。”蕭元說,“正因如此,我有僥幸心理,在圖書館我是唯一懂美術的人,其他人只會點數,所以這些字畫我貪污了10年才剛剛被發現。
記者從庭審中了解到,2006年,學校將圖書館的館藏字畫轉交到美術館,蕭元不再具有“便利”條件,便停止了掉包行為。但此后數年里,蕭元靠拍賣字畫賺得盆滿缽滿,購買了不少藝術品和房產。
公訴人認為,廣州美術學院作為公辦的高等學府,疏于管理,缺乏監管機制,給被告人作案可乘之機,造成國家財產特別重大損失,應引以為戒,從用人機制、監管機制全方位管理國有資產,避免重蹈覆轍。
個人自律肯定是靠不住的,關鍵要建立監管體系
庭審期間,蕭元及其辯護律師多次對未拍賣的剩余畫作的估價提出異議。
在最后陳述中,蕭元對其行為進行了懺悔。他說:“我深深地悔恨,自己在幾萬塊面前不會動心,但是面對幾百萬、幾千萬這么巨大的數額,我確實沒有把持住,抵擋住誘惑,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蕭元還表示,要向廣州美術學院道歉,愿意拍賣自己所有財產,補償國家損失。
廣東省委黨校副教授張浩說:“這起案件給館藏書畫、文物相關單位敲響了警鐘。面對這么珍貴的藏品,個人自律肯定是靠不住的,關鍵要建立監管體系,從各個可能發生風險的環節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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