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蘭州市安監部門獲悉,截至21日14時30分,蘭州大學“7·20”爆燃事故中,留院觀察的28名傷者已有21人出院,剩余7人繼續留院觀察。安監部門表示,對爆燃事故涉及的7名責任人,已由公安機關進行行政拘留。
20日上午7點32分,蘭州大學醫學校區一施工現場發生天然氣閃爆,導致一學生公寓樓受損嚴重,造成31人受輕傷。經事故調查組排摸統計,爆燃事故共波及周邊193戶居民,造成部分門窗受損。
經調查,事故起因是蘭州大學后勤處為開通蘭州大學醫學校區南校區院內消防通道,對院內的蘭大附小小二樓實施拆除工作,蘭州大學與甘肅省第九建設集團工程有限公司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實施拆除工程,在實施拆除作業過程中,損壞了已封堵的DN80鋼質燃氣管道,造成天然氣泄露,導致爆燃。
事故發生后,蘭州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緊急趕往現場展開救援,截至21日14時30分,蘭州大學“7·20”爆燃事故中,留院觀察的28名傷者,已有21人出院,剩余7人繼續留院觀察。蘭州大學已經安排施工單位對周邊群眾受損門窗進行修復,校區學生生活已恢復正常。對爆燃事故涉及的7名責任人,已由公安機關分別給予15天行政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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