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旅游局,各出境組團社:
近期,影響和危害游客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故時有發生。隨著暑期的來臨,我區已進入旅游旺季,旅游安全保障壓力增大。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旅游局辦公室關于做好旅游安全與應急工作的通知》(旅游明電[2015]42號)要求,有效保障廣大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旅游安全與應急工作。各地要以對廣大游客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強化對旅游安全與應急工作的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旅游安全與應急工作,充實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落實安全監管資金,采取得力措施,加強監管與管理,嚴防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層層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進一步落實旅游安全監管責任。主要領導實行“一崗雙責”,對旅游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層層簽訂責任狀,分解落實責任;各旅游相關企業要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強化企業出資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旅游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和每個職工。
三、加強對各類旅游活動、各個環節的安全保障。各地要結合本地區旅游市場特點,加強對旅游活動各環節的安全監管,開展旅游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強化旅游安全保障。一要加強對旅游節慶活動的監管,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的彩粉原料和危險性物品,嚴防出現粉塵爆炸、火災等事故;加強對人群進行疏散、分流的措施,嚴防游客聚集場所出現擁擠踩踏事故。二要強化對旅行社租車、租船、租飛機等的安全監管,嚴防旅行社租用無資質且安全性能較低的車、船等。三要強化旅游團隊用餐的安全監管,嚴防發生游客食物中毒事件。四要指導景區做好漂流等水上活動的安全,防止發生游客溺水事件。
四、要加強預案制定和應急值守。各地要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案,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要加強應急值守工作,有關負責同志要親自帶班,并安排熟悉情況、責任心強的人員24小時值班,保證信息溝通聯絡暢通,對重大以上級涉旅突發事件和發現的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
特此通知。
自治區旅游局辦公室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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