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師每年將有500個入戶廣州的名額,同時,從2015學年開始,符合條件的民辦教師將會獲得每月600-1200元的從教津貼。南都記者昨天從廣州市教育局獲悉,該局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分類扶持和管理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中對民辦教師的福利待遇進一步明確。
高收費民校不納入扶持之列
高收費的民校不在此次政府扶持之列。市教育局表示,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對年收費標準不高于廣州生均公共財政預算教育事業費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進行分類扶持。同時,重點和優先解決長期在廣州市從事民辦教育、業績突出、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現任教師入戶的問題。計劃每年做好500名民辦學校教師入戶廣州的工作。
設民辦教師最低薪酬指導標準
此次市教育局也明確提出,要設立民辦學校教師最低薪酬指導標準,為廣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
從2015學年開始,建立民辦學校教師從教津貼和教師職業年金制度,按照實有專任教師人數,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人數上限按照《廣東省中小學教職員編制標準實施辦法》(粵機編辦〔2008〕73號)的編制標準計算。經費每年按12個月計發。
補助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負擔
民辦學校申領政府經費補助后,對符合條件的教師發放從教津貼每月600-1200元,以及按照不低于財政核撥經費20%的比例按時為教師購買年金。發放從教津貼和年金補貼后,民辦學校不得降低或抵扣教師原有工資福利待遇。
據悉,政府補助資金由市和區財政按如下比例負擔:越秀、海珠、荔灣區按市、區5:5比例負擔;天河、黃埔、番禺、花都區按市、區4:6比例負擔;從化區按市、區8:2比例負擔;白云、增城區按市、區6:4比例負擔;南沙、蘿崗區由區全額負擔。今后新的黃埔區財政負擔比例按照新的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執行。如有不足,由民辦學校自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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