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15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提前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學校錄取標準的通知
各區招生辦:
經研究,2015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提前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學校錄取標準如下:
第一層次,佛山一中等9所學校普通生、廣東實驗中學(創新人才)面向全市招生,其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614 分。在此分數線之上,部分學校的招生計劃未完成,市招生辦根據考生志愿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以5分為一個分數段依次降分投檔,直到該學校招生計劃完成為止。
第二層次,佛山一中指標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該校普通生錄取分數線20分以內。未完成計劃總計 146 個,轉入第四層次面向全市招生。
第三層次,8所高中學校面向區內招生的指標生,各學校錄取分數線控制在不低于該校普通生錄取分數線20分以內。未完成計劃總計 483 個,轉入第四層次面向全市招生。
第四層次,佛山一中等9所學校指標生計劃未完成轉為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617 分。在此控制分數線以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以5分為一個分數段依次降分投檔錄取,直到該學校招生計劃完成為止。
第五層次,佛山一中等9所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根據各區及各招生學校公布的招生方案,對已達市藝術特長生資格線考生及體育特長生入圍名單,按考生志愿、文化課成績、校考及術科成績,劃定錄取標準。
關于公布2015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第一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學校錄取標準的通知
各區招生辦:
經研究,2015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第一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學校錄取標準如下:
第一層次,面向全市招生的藝術特長生(普通生)。在招生學校招生錄取方案的基礎上,按術科分、總分(含文化成績及加分)從高到低錄取,直到該學校招生計劃完成為止。
第二層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生(公費生)。該層次按學校招生計劃以1:1比例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 593 分,在此控制分數線以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以5分為一個分數段依次降分投檔錄取,直到該學校招生計劃完成為止。
第三層次,佛山三中雙語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502 分,華英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50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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