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經紀業務相關實務
第一節股票網上發行
命題點一網上發行的概念和類型(掌握)
(一)網上發行的概念
股票網上發行是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新股發行主承銷商在證券交易所掛牌銷售,投資者通過證券經紀商進行申購的發行方式。網上發行具有經濟性、高效性等優點。
(二)網上發行的類型
股票網上發行方式的基本類型有網上競價發行和網上定價發行。在我國,絕大多數股票采用了網上定價發行。
1.網上競價發行
新股網上競價發行在國外指的是一種由多家承銷機構通過招標競爭確定證券發行價格,并在取得承銷權后向投資者推銷證券的發行方式,也稱招標購買方式。
在我國,新股網上競價發行是指主承銷商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以自己作為唯一的“賣方”,按照發行人確定的底價將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輸入其在交易所的股票發行專戶;投資者作為“買方”,在指定時間通過交易所會員交易柜臺,以不低于發行底價的價格及限購數量,進行競價認購的一種發行方式。
網上競價發行具有經濟性、高效性、市場性、連續性等優點。
2.網上定價發行
新股網上定價發行是事先規定發行價格,再利用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來發行股票的發行方式,即主承銷商利用交易系統,按已確定的發行價格向投資者發售股票。
新股網上定價發行與網上競價發行的不同之處主要有兩點:①發行價格的確定方式不同。定價發行方式,事先確定價格。競價發行方式,事先確定發行底價,由發行時競價決定發行價。
②認購成功者的確認方式不同。抽簽決定價格優先、同等價位時間優先原則決定。
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制度。
根據現行制度規定,新股資金申購網上發行與網下配售股票同時進行。對于通過初步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均按照定價發行方式進行。
對于通過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按詢價區間的上限進行申購。
命題點二股票網上發行資金申購程序
(一)基本規定(掌握)
1.審購單位及上限
上海證券交易所每一申購單位是1000股,最高不超過當次社會公眾股網上發行總量的1‰,且不得超過9999.9萬股。
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購單位是500股,每一證券賬戶不得超過規定的申購上限,且不超過999999500股(500股的整數倍)。
2.申購次數
(1)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每只新股發行,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
(2)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交易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3.審購配號
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每一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4.資金交收
結算參與人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最終交收時點有足夠資金用于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
(二)操作流程(5步)(掌握)
深圳證券交易所網上發行申購資金凍結時間為3個交易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上發行申購資金凍結時間為4個交易日,但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的申請,也可以縮減為3個交易日。
(1)投資者申購。(T+0日)
(2)申購資金凍結、驗資及配號(T+1日)。
(3)搖號抽簽、中簽處理(T+2日)。
(4)申購資源解凍(T+3日)。
(5)結算與登記。
(三)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1)發行公告的刊登。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發行申購日一個交易日之前刊登網上發行公告,可以將網上發行公告與網下發行公告合并刊登。
(2)已經參與網下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3)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回撥。
(4)網下股份登記。網下發行結束后,發行人向中國結算公司提交相關材料申請辦理股權登記,中國結算公司在其材料齊備的前提下2個交易日內完成登記。
(四)網上增發新股的申購
增發新股是已經上市的股份公司再次向社會發行股票。增發新股也可以采用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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