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實施意見公布
2月4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據了解,今年上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將繼續以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的教育服務體系、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實施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為原則,凸顯規范招生行為、優化教育服務,促進教育公平。
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
據了解,2015年全市公辦小學報名日為2015年5月23日—5月24日。年滿6周歲(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均須先進行入學信息登記,再按招生范圍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其進入小學就讀。每位適齡兒童只需在一個區縣登記入學信息,不必重復登記。
據介紹,入學信息登記有兩種方式:一是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幼兒園為孩子進行入學信息登記,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二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前往各區縣指定地點為孩子進行入學信息登記,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實施意見》明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根據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人數變化的情況,切實做好教育資源配置工作;堅持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合理調整中小學校對口招生范圍,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義務教育的權益。公辦小學做好對口招生入學工作;公辦初中繼續采取小學劃片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 “電腦派位”等方式招收學生。
17區縣全面試行“人戶分離”政策
2015年本市將全面試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憑《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在居住地登記入學,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據介紹,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可選擇并確定在戶籍地就讀還是在居住地就讀的意愿。全市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時間:2015年4月11日—4月30日。
市教委表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過程中,不得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重點班、實驗班;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學生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不得將招生入學工作與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學科競賽、等級考證書掛鉤,不得以競賽、等級考證書作為依據選拔和錄取學生。
民辦中小學統一啟用“報名系統”
2015年本市啟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為全市適齡兒童、少年的家長以及區縣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務。適齡兒童、少年的家長可通過入學報名系統,及時了解市、區縣教育部門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實施辦法,查詢子女入學相關信息,獲取公辦小學入學通知、民辦中小學面談以及錄取通知等。
據了解,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在“統一報名時間、統一面談時間、統一錄取時間”的基礎上,繼續實行網上報名辦法,2015年4月25日—27日接受民辦小學網上報名;2015年4月28日—30日接受民辦初中報名。對于有意愿選擇民辦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家長可登陸“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 ),點擊“民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初中報名”進行網上報名,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可填報2所民辦小學或者3所民辦初中。
《實施意見》強調:要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招生行為,沒有寄宿條件的民辦中小學不得跨區縣招生。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要向社會公開,承諾學校招生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社會任何教育培訓機構掛鉤、不提前開展報名和登記工作等。同時,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面談程序和方法,面談過程要向市和區縣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須持“居住證”
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2015年上海將繼續做好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從首次發證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滿3年,且連續2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從首次登記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
據了解,各區縣教育部門辦理隨遷子女入學手續截止日為:2015年7月30日。
《實施意見》要求: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與各中小學校,要通過政府網站、學校網站、招生通告等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加大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市、區縣教育督導部門將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工作的專項督導,對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將依法依紀給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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