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記者獲悉,江西省教育廳采取縣級自查和省教育廳督查的方式,進一步落實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合法權益,督查時間持續至3月結束。
記者了解到,此次督查內容包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標準是否低于縣域內公務員平均工資,績效工資所需要經費是否由財政全額撥付,高中階段的績效工資標準是多少,經費如何保障等9個方面。
江西省教育廳要求,在自查的基礎上,設區市教育局要在1月30日之前完成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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