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記者從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解決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江西省近日印發《關于博士后研究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進站后的博士后人員可按屬地管理原則,參加屬地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其參保方式享受同等醫療保險待遇。江西也成為率先落實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省份。
《通知》明確規定,設站單位在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后應及時到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博士后研究人員辦理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手續;博士后研究人員此前已參加醫療保險的,可按照自愿原則將此前的醫療保險關系轉接到設站單位,屬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予辦理接續手續。
博士后研究人員參保繳費由屬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核征其所在設站單位醫療保險費時直接向設站單位征繳,個人繳費由設站單位代征代繳。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員辦理參加醫療保險,應同時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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