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財政廳、教育廳日前聯合發布通知,完善普通本科高校財政撥款政策,對省屬普通本科高校,按照在校學生人數,以生均撥款水平不低于1.2萬元予以保障。
從2015年起,江西對省屬本科高校增加的財政撥款將直接列入各高校部門預算,由高校依法依規安排和管理,統籌用于人員經費、運行經費以及學科和專業建設、教學改革、科學研究、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江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對以往高等教育各類專項資金進行了清理、整合、規范,有助于高校發揮辦學自主權,統籌安排使用資金,推動特色辦學。
《 人民日報 》( 2014年12月30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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