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按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民辦學校教師通過政府資助等方式,將參照公辦學校教職工退休待遇,補充辦理養老保險”……《昆明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已經省人大審議通過,將于3月1日起實施。
《條例》規定,民辦學校按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參照事業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營利性民辦學校參照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使用財政經費、捐贈資金舉辦的學校不得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
《條例》明確提出,通過政府資助等方式,參照公辦學校教職工退休待遇,由民辦學校為符合條件的教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以解決民辦學校教師退休后能與公辦學校教師的養老金保持大體相當水平。《條例》還明確提出,鼓勵金融機構為民辦學校擴大辦學規模和改善辦學條件提供信貸支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可以用非教學設施、學校學費收費權、知識產權作抵押或者質押;營利性民辦學校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可以用學校資產、學校學費收費權、知識產權作抵押或者質押。
《條例》規定,民辦學校應加強安全教育和校園安全管理,建立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機制,并購買校方責任險。民辦學校應設立風險保證金,用于民辦學校發生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的處理。風險保證金屬于民辦學校所有,由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監管。
數據
截至2014年底,昆明市共有各級各類學校2466所,在校學生117.42萬人,教職工82208人,專任教師65828人。其中,民辦學校1026所,占學校總數的41.6%;民辦學校在校學生32.3萬人,占在校生總數的27.5%;民辦學校教職工23446人,占在職教職工總數的28.5%;民辦學校專任教師14061人,占在職專任教師總數的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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