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實行流動人口入學優待政策
從2014年11月起,晉江市實施流動人口積分優待對象子女入學實施方案,申請人需于每年6月10日前將《積分優待對象入學申請表》提交教委(育)辦,在6月30日前公布錄取結果。
按照《晉江市流動人口市民化積分優待管理辦法》,參加晉江市外來人口積分優待管理的“積分優待對象”,在落戶晉江市的五年內,可享受入學優待政策。教育部門安排“1000個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學位(指幼兒園小班、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作為積分優待措施供“積分優待對象”申請入學。
根據優待對象的積分排名,選擇中學入學優待政策的前200名,選擇小學入學優待政策的前600名,選擇幼兒園入園優待政策的前200名,可在落戶鎮(街道)任何一所中學、小學、公辦幼兒園申請入學。
每位申請對象可選擇轄區內同學段2所學校申請入學;每所學校按申請人積分情況接收本部分學生不超過10人。因名額限制未能在申請學校就讀的,按“就近入學”原則優先安排服務區學校入學。如確需在父(母)務工地申請就學,直接向教育局中教科、初幼教科提出申請,由教育局協調至積分申請時父(母)務工地、學位相對寬松的學校入學。
截止2014年底,該市申請參加積分優待管理流動人口達265人,教育局將負責核實文化程度證明材料及兌現就學優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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