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碩士學位論文一年抽檢一次
今后,我省將對碩士論文進行一年一次的抽檢,如果三位專家中有兩位及兩位以上的專家評議不合格,該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從省學位委員會和省教育廳昨日聯合印發的《福建省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實施辦法》中獲悉。
據悉,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范圍為福建地區研究生培養單位上一年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期間授予碩士學位的論文。碩士學位論文抽檢比例為5%左右。對有“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導師,省學位辦將責成學位授予單位對其進行質量約談。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學位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學位授予單位,進行質量約談。碩士學位論文的抽檢結果將作為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統籌安排研究生招生計劃和經費投入等研究生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指標。對“存在問題學位論文”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學位授權點,依據有關程序,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所授學位的學術水平,將建議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撤銷學位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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