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記者從安徽省考試院獲悉,2015年《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工作操作辦法》發布,2月10日前各院校需將招生章程報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備案,經審核同意備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會公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專升本】
信息采集3月6日開始
安徽省教育廳要求,各招生院校須在2015年2月10日前將學校招生章程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處審核備案。經審核同意備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會公布。
招生章程應包括學校基本辦學情況、人才培養收費的項目和依據(標準)、學歷學位證書發放情況,以及招生計劃編制原則、考試實施辦法及專業錄取原則、錄取期間的調整計劃使用原則和辦法等。省考試院將在網站上統一發布學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
2015年專升本考試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網上信息填報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時段為2015年3月6日至3月9日。考生畢業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聯網讀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同時使用攝像頭聯網采像。考生畢業專業、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由畢業學校錄入報名系統。考生報名基本信息錄入完成后,報名系統即時生成考生號。專升本招生全部實行招生院校自主考試錄取的模式。擬錄取考生名單報送截止日期為5月10日。
【對口招生】
擬錄取名單3月底公布
參加應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15年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招生報名。考生持由報名點通過報名系統打印含有考生號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填寫報考院校、專業等信息后到招生院校現場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領取準考證。各本科院校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現場報名確認時間。
應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文化課、專業理論考試及技能測試均按皖教職成1號的規定由招生院校自主組織進行,考試時間、考試范圍、考試辦法等應在各校招生章程中明確。擬錄取考生須在本校網站顯著位置公示一周后,方可向省考試院報送擬錄取考生名單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報送擬錄取考生名單截止日期為4月1日。
【高職院校】
錄取考生不再參加高考
考生必須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或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招生報名。各招生院校要按照省教育廳的部署,合理確定考試(測試)方法,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中職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強化技能測試;其他類人員報考高職院校,結合其自身實際和學校辦學特點,合理確定考試(測試)方法,體現出自主分類招生的特點。
考生可選報多所院校,一名考生可取得多所院校預錄取資格,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錄取一所院校確認手續后由省考試院審核備案。報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9日登錄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每位考生只能在擬錄取院校中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不得更改。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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