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自考銷售管理(專科)等專業考試通知公布,更多2015年自考資訊、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及備考資料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調整高等教育銷售管理(專科)等專業考試計劃的通知
閩考院自〔2015〕13號
各主考院校成(繼)教院,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全國考辦《關于調整銷售管理等專業中非學歷證書課程設置的通知》(考委〔2014〕9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銷售管理(專科、獨立本科段)、中小企業管理(專科、獨立本科段)四個專業(含開考體制改革試點)進行調整。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4月1日起,銷售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4個專業考試計劃執行調整后的課程設置(具體見附件),不再設置非學歷證書課程。
二、自2015年7月1日起,這4個專業分別對“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中小企業經理人證書”等非學歷證書實行分等級整體認證的辦法,考生獲得非學歷證書后方可按照課程設置有關說明中的要求申請證書免考。
三、2015年7月1日前已經參加 “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中小企業經理人證書”非學歷證書考試,并通過1門以上(含1門)課程的考生,可自主選擇是否繼續完成非學歷證書的考試。
選擇繼續參加非學歷證書考試的考生,須按照整體認證的辦法,在獲得非學歷證書后按照課程設置的要求申請證書免考。
選擇不再繼續參加非學歷證書考試的考生,其通過的證書課程可按課程設置的要求進行課程認證;證書課程包含理論考試和實踐環節考核兩部分的,不得以其中某一部分的合格成績申請認證。
四、凡用部分證書課程進行認證的,由省級考試機構于2015年 10月31日前統一用考生的身份證號進行匹配。2015年 11月起不再進行部分證書課程的認證。
五、凡參加2015年11月份及之后“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中小企業經理人證書”等非學歷證書考試的考生,均須按照整體認證的辦法,在獲得非學歷證書后按照課程設置的要求申請證書免考。
請各地及時通知考生。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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