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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期廣東東莞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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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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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期廣東東莞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關于2015年第1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

各財政分局:

根據省財政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粵財會〔2013〕50號)與《轉發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粵財會〔2013〕57號)等文件要求,現將我市2015年第1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及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

按屬地管理原則,在我市報名的考生需持有以下一項證件:本市居民身份證、本市居住證、本市工作單位證明、本市大中專院校在校生學生證件。

二、考試科目、題型及模式

備注:可登陸全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zlxz/2884.jhtml觀看新版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實務操作環境演示視頻。

三、成績合格標準

每門科目總分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同一考生所有報考科目的考試成績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視為通過考試。單科考試成績不滾動計算,不作為歷史成績。

四、報名時間和辦法

本次考試我市共設市直、莞城、長安、大朗、石龍、塘廈等6個考區7個考點。現將各考點的考試信息及考試人數計劃公布如下,請考生根據自身實際需要及考試報名情況自主選擇考試考點:

(一)報名時間

本次考試報名分考點報名(不再區分個人報考及團體報考),各考點報名時間為:

(二)報名繳費、考試的流程及方法

1.網上提交報名資料。考生登錄東莞財政網,選擇“會計服務”進入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再選擇“考試服務”進行報名。考生可根據自身實際需要及考試報名情況自主選擇考試考點,是否成功選擇考點以考生繳費確認時間為準,先報先選,報滿為止。

報名過程中,考生必須提交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并上傳相片(必須為近期證件照),姓名、身份證號碼、相片等重要信息一經確認提交后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影響由考生個人負責。

2.網上繳費。報名繳費統一采用“網上支付”形式,考生務必在報名期間完成網上繳費手續。未在指定日期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無效報名。

3.網上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登錄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打印。打印時間預計安排在2015年5月20日開始,具體以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的公告通知時間為準。

4.網上打印報名表。考生報名成功應自行打印報名表(需經單位審核加蓋公章)并妥善保存,以備考后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審查所用。

5.現場參加考試。考生必須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參加考試。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請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件代替,其他類型的證件和證明一律無效。

本次考試的考試時間計劃安排在2015年5月底開始。具體考試時間請以準考證為準,屆時請留意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公告通知。

五、考試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10〕131號文的規定,考試費每科65元,三科合計195元。繳費方式為“網上支付”。需要報銷憑證的考生,請攜帶報名表和支付憑證到東莞銀行各營業網點領取。

六、考試結果公布及領取證書

(一)考試結果公告

考生考試結束交卷時可立即獲知考試成績。考生可于當期考試全部結束后30日內登陸網站查閱考試結果公告。鑒于考試系統自動改卷評分,考試后將不提供核查試卷的服務。

(二)考試通過人員按以下流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考試通過人員在考試結果公布后登陸網站填寫《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同時進行網上預約。預約時間須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逾期不領取證書將在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誠信檔案予以記錄。

2.考試通過人員在預約日期攜帶以下材料到屬地財政分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內容涉及的有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例如學歷/學位證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領取證書可以委托他人辦理,代理人領證時應當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委托人本人簽名的授權辦理領證和確認信息表等事項的委托書。

七、考試大綱及參考教材

(一)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財政部辦公廳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財辦會〔2014〕13號)為準。考試將采用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的無紙化考試題庫。

(二)參考教材。

省考辦推薦使用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輔導教材》系列書籍,共三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目前,暫無珠算科目書籍)。

(三)考試輔導教材征訂以自愿為原則,如需預訂輔導教材的考生,請下載并打印填寫征訂單(詳見《關于征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用書的說明》),并在考試報名期間前往市會計學會繳費征訂輔導教材。

八、其他事項

(一)港澳考生的報名辦法及流程參照以上規定執行,如省財政廳有另行規定的,以省財政廳文件公布為準。

(二)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咨詢電話:22831155。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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