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招警考試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滿分為100分。
所有人員加試《心理測評》,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體能測評和專業技能測試。
筆試時間為:
2015年4月25日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11:30—12:20 《心理測評》(B卷)
筆試地點:報考職位所在設區的市。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詳情請查看>>>2015年浙江招警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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