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錄取批次是如何設定的?
(1)第一批次:普師專科班(不含外市地學校)錄取
普師專科班錄取時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面試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四段)
第一段為大連市第十五中學、大連市第二十四中學國際班、大連理工大學附屬高中國際班錄取。根據考生志愿,依照先錄取公費生,再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其中,大連市第二十四中學國際班和大連理工大學附屬高中國際班錄取的學生英語成績應分別達到所需合格線。
第二段為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錄取統招公費生,再錄取指標到校生,最后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面向全市跨區域招收特長生的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優先錄取特長生。
第三段為一般高中(包括大連市經貿高級中學和大連市信息高級中學)錄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錄取公費生,再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
第四段為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錄取。實行市招生辦錄取和學校錄取相結合的錄取辦法。填報民辦高中、綜合高中志愿的考生由市招生辦統一錄取。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自主招生必須在市招生辦統一規定的時間內預招生,經市招生辦按招生計劃審核批準后,方可正式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的行政區域是怎樣劃分的?
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公辦普通高中面向上述五區招生;其他區市縣公辦普通高中面向本區域招生,公辦高中不得錄取未在本區域內參加考試的學生(允許跨區域招收特長生的高中學校除外)。
普通高中錄取公費生時對學習日語考生有何特殊要求?
普通高中錄取公費生時,學習日語考生在所報對口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低5分錄取。如考生自愿改考英語,錄取時既不得享受此項照顧,也不得享受學區內考生待遇(屬對口升入小語種班學習的考生仍可享受學區內考生待遇)。
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怎樣分配?如何錄取?
市教育局依據市內重點高中(含省級示范性高中,下同)公費生招生計劃數和市內四區初中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將各重點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的指標分到市內各區,再由各區按照同樣的辦法,將分到的指標數分配到初中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和考試成績以初中學校為單位面向學區內學生擇優錄取。
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公費招生計劃數的75%按比例依照《2012年大連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指標分配辦法及其工作原則》分配到初中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和考試成績以初中學校為單位面向學區內學生擇優錄取。
(1)市教育局依據市內重點高中(含省級示范性高中)公費生招生計劃數和市內五區初中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將各重點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的指標分到市內各區。
具體辦法如下:
計算結果呈小數時按“四舍五入”的原則調整成整數
某區分得某重點高中指標數=×某重點高中公費計劃75%
某校分得指標數=×重點高中公費計劃75%
A 某區初中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
B 四區初中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
C 某學校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
(2)各區要將分得的每一所重點高中的指標生數采用“電腦派位”的辦法平均分配到各個初中。“電腦派位”工作程序為:
宣布本區分得的各個重點高中的指標生數。
宣布各個初中分配到的重點高中指標生數。
抽簽確定各重點高中的派位順序。
以初中為單位,將其分得的指標數平均分配到各個重點高中。
將各初中上述操作后剩余的余數進行“電腦派位”,把各重點高中的指標到校名額全部分配到初中學校。
現場宣布派位結果以及各個初中分得的各個重點高中指標生數。
同一重點高中錄取的不同初中指標到校生最低分數差控制在35分以內,對分數差大于35分的低分考生指標到校名額要一次性收回,用于補錄其他初中填報該高中指標到校志愿的高分考生。指標到校生錄取結果要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其他區市縣比照此辦法實施。
各類學校錄取時加分、優先及降分有何規定?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職業學校
1、可在同一分數段內優先錄取在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計算機競賽優勝者的應屆考生、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2、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和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的應屆考生,被授予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公安局認定),可在所報學校調檔線增加5分提供檔案,由招生學校審查擇優錄取。
3、可在所報學校調檔線增加10分提供屬于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認定)、援疆干部(在援疆期間)子女(由市委組織部認定)、援藏干部(援藏期間)子女(由市委組織部認定)、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胞子女考生的檔案,由招生辦審查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
1、應屆考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和市級及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的、被授予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公安局認定)在公費生錄取時總成績增加5分。
2、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胞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認定)、援疆干部(在援疆期間)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間)子女考生(由市委組織部認定)在公費生錄取時總成績增加10分。
3、依據有關政策規定,經市臺灣事務辦公室認定的臺灣省籍(系指1945年8月在臺灣有戶籍,并于1949年前來大連居住且有大連戶籍)同胞子女、烈士子女(相關部門認定),根據志愿,達到一般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可按公費生錄取到重點高中就讀;達到能夠隨班就讀分數的可按公費生錄取到一般高中就讀。
4、應屆考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市級“三好學生”,在錄取公費生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錄取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擇校生時,戶口在大連的現役軍人(含武警部隊)子女,按照所報學校分數線降低10分參與錄取。
6、符合兩種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種加分政策。
如何查詢錄取結果
高中錄取結果發布日期:市內五區的考生7月28日早5:30發布高中錄取結果;其他區市縣的考生按照當地招生辦公布的查詢時間和方式進行查詢。
駐連3+2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類學校的錄取結果由市招生辦統一發布,發布日期為8月4日早5:30.
查詢辦法:考生撥打16898169自動信箱,按照提示音輸入9位數準考生號,正確操作,即可查詢到考生本人的錄取結果。
考生查詢到高中錄取結果后請于3日內到被錄取的高中學校報到并領取錄取通知書或繳費通知單后,持繳費通知單按照規定日期到指定的繳費地點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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