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發布《深圳市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2014年至2015年,深圳市非深戶隨遷子女中考將繼續實行過渡期政策,此前在深圳市初中就讀且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隨遷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規定的義務教育就讀條件,可以在深圳市報名參加中考,按照當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所列戶籍類型,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
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具有初三學籍的隨遷子女,可以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參加中考,但僅限于參加民辦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戶籍地申請就讀高中。
根據《征求意見稿》,2016年至2018年,非深戶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連續3年以上持有深圳有效居住證,繳納社會保險(放心保)累計3年以上,其隨遷子女符合深圳市義務教育就讀條件并具有3年完整初中學籍,可以在深圳市報名參加中考。
據市教育局介紹,2019年后,將根據情況,適當調整居住證年限、繳納社會保險年限、隨遷子女連續就學年限等要求。具體政策另行制定并公布。
另外,享受深圳市引進人才等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的隨遷子女報名參加中考,按照深圳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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