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2014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分為統一報名和補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13年12月16日—2014年3月1日,補報名時間為2014年5月16日前。
(一)統一報名
1.集體報名
在本通知規定的報名對象中,本市應屆初三學生均由其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全部采用網上統一報名,分區縣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2013 年12月16 日—2014年2 月27 日。
2.個別報名
在本通知規定的報名對象中,往屆初中畢結業或外省市初中畢業的學生按規定在相應的區縣中招辦個別報名。報名采用網上統一報名,到報考區縣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2014年2月20 日—3月1日。
(二)補報名
符合本通知第一項第(一)、第(二)款規定的報名對象,如在統一報名時未能提供有效的報名資格證明材料,最遲應于2014年5月16日前持有效報名資格證明材料向區縣中招辦提出申請,經區縣中招辦審核同意并向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后予以補報名。
參加補報名的學生從獲得報名資格起可享受本市中考中招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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