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記者從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獲悉,2014年全市各區縣的優質高中將本校招生計劃的30%分配給各初中校,北京將進一步深化優質高中部分中招計劃分配到初中校,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的重要舉措。
2014年擬在全市優質高中進一步提高名額分配比例
據記者了解,2012年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計署《關于印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將優質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現在已經高于30%的要鞏固提高并逐步擴大分配比例。”
2013年,按照中央要求,為逐步實現30%的目標,北京市將示范高中名額分配比例再次調整,提高到12%-15%.
2014年擬在全市優質高中進一步提高名額分配比例,即將區域內各優質高中招生總計劃的30%分配到區域內的所有初中。
為一般初中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提供更多機會
據了解,這項工作的開展首先是為一般初中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提供更多的機會,對這些初中形成良性發展起到促進作用。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減輕“小升初”擇校壓力。
另外,是堅持以增量推進改革的思路,不影響優質高中初中部學生和遠郊區縣初中學生升入優質高中的機會。此次優質高中拿出分配的30%招生計劃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原有12%的名額分配計劃、原有10%擇校生計劃和新增計劃。
另據了解,此舉可以使優質高中生源更加多元,推動優質高中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附: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將優質高中部分中招計劃分配到初中校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教委,北京教育考試院:
按照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審計署《關于印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號)精神,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擬在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將優質高中部分招生計劃進行名額分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及辦法
(一)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
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是指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各區以優質高中為單位,將本校2014年統一招生計劃的30%分配到區域內初中。
1.報名資格。所有具有升學資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具有連續三年正式學籍,有資格報名參加優質高中名額分配招生。
2.錄取方式。優質高中名額分配計劃的招生將采用單獨批次按成績錄取。(具體操作辦法由北京教育考試院擬定)
(二)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區
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區是指門頭溝區、昌平區、大興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懷柔區、密云縣、平谷區、延慶縣、燕山區。11個區縣的優質高中名額分配參照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辦法執行。
二、有關工作要求
(一)所有擬參加名額分配計劃招生的學生都須參加當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依據考生所報志愿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單獨批次錄取,分數相同時,按本市中考中招相關政策執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二)各區縣教委要精心組織、精心實施,結合本區縣實際制定名額分配招生工作方案,要向學生及家長廣泛宣傳相關政策精神。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開、規范,各區縣須將工作方案、優質高中校的招生計劃及分配計劃數等相關信息及時公布,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
(三)為確保這項工作的規范有序,各區縣教委要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杜絕各種違規現象的發生。對違反規定的學校,一經核實,將給予通報批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并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