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日前確定了異地中考的相關方案。根據新方案,非戶籍的異地生招生比例達8%,對父母職業、住所、購買社保情況等均做了具體要求。2014年至2016年為過渡期,此期間對父母具體條件不做硬性要求。
2017年后,異地中考的考生家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如在廣州市的合法穩定職業連續3年、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連續3年和按照國家規定在廣州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及隨遷子女在廣州市具有完整3年初中學籍等,因而目前所有非本市戶籍的初一學生(即現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學生)都可以用3年的時間來準備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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