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2014年初中學業考試及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威政辦發〔2008〕22號、威政辦發〔2014〕4號、市教育局威教基字〔2009〕6號、威教發〔2014〕13號等文件要求,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統籌規劃我市高中階段教育,確保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合理確定我市各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一貫制大專、三二連讀大專、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下同)的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另文下達。
二、考試報名
初中學業考試,既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也是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初中在籍學生都應參加學業考試,其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的依據。戶籍在威海市以外,因回原籍參加升學考試導致不能參加我市學業考試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證明,作為初中畢業的依據。
初二學生參加信息技術、地理學科考試報名;初三學生參加歷史、生物學學科考試報名;初四學生參加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報名;因轉學、休學等原因初二、初三期間未參加信息技術、地理、歷史、生物學等學科學業考試的學生同時參加上述學科補考報名。考試報名工作由考生所在的市區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報名時間截止到3月22日17時,逾期不予辦理。
三、考試組織
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命題制卷工作由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具體負責。
(一)考試科目
1.考試科目:初二學生學業考試執行“威教發〔2014〕13號”文件,信息技術(30分)、地理(70分)兩科學業考試成績分A、B、C、D四個等級呈現。初三、初四學生學業考試繼續執行“威教基字〔2009〕6 號”文件,初三歷史 (70分)、生物學(70分)學業考試成績用分數呈現。初四思想品德(70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物理(70分)、化學(7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30分)、體育與健康(70分)考試成績用分數呈現。初三、初四參加補考學生的考試科目成績用分數呈現。
2.考查科目:初三、初四學生的考查科目繼續執行“威教基字〔2009〕6 號”文件,考查共設生物學實驗技能、物理實驗技能、化學實驗技能和英語口語交際能力4科,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
(二)考試時間
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學、地理學科考試時間為6月12日至14日。具體日程如下:
6月12日
上午
8:00---10:00
語文
10:40---12:00
思想品德
下午
14:30---15:50
物理
6月13日
上午
8:00---10:00
數學
10:40---12:00
化學
下午
14:30---16:00
英語
6月14日
上午
8:00---9:00
歷史
10:00---11:00
生物學
下午
14:30---15:30
地理
信息技術考試采用閉卷、上機操作的方式進行,考試由我市自行組織,不再參加山東省信息技術等級考試,考試時間為40分鐘。5月22日至23日完成信息技術學科的考試工作。
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須于5月20日前完成。具體意見另文下達。
考查科目由各市區自行命題,自行組織實施。考查工作須于5月20日前完成。各市區考查工作方案要于4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審核通過后組織實施。市內四區于5月31日前將結果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四、試卷評閱
全市實行網上評卷,評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進行。榮成、文登、乳山3市考生的評卷工作由各市負責組織。城區考生的評卷工作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參與城區考生評卷工作,做好評卷設備、軟件的技術支持,參與評卷教師的選聘、培訓及評卷質量進程的監督檢查等工作。各市要提前做好網上評卷設備的檢測、軟件的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等工作。
五、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評定
初四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初中學校進行,4年六維度分項總等級和綜合總等級評定在4月13日前完成。市內四區于4月20日前將結果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各市區要高度重視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工作,規范操作,力求評價結果的科學和公正。
六、志愿填報
1.考生志愿分“3+4”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養、“2+4”初中起點高等師范教育本科層次(以下簡稱初中起點本科),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一貫制大專、三二連讀大專、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三個層次。
2.初中起點本科志愿作為提前批志愿。
3.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各市區教育局的有關規定填報志愿。允許報考普通高中的學生同時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4.中等職業學校填報志愿分三個批次,第一批次為五年一貫制大專(高職)、三二連讀大專(高職),設2個順序志愿;第二批次為普通中專,設2個順序志愿;第三批次為職業中專、技工學校,設2個順序志愿。
七、錄取辦法
(一)初中起點本科錄取
初中起點本科錄取嚴格按照省招生考試院規定執行。初中起點本科提前錄取,未錄取考生可參加本市區高中錄取,已被初中起點本科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本市區高中錄取。
(二)普通高中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普通高中要以學生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含考查科目)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為依據錄取學生。考查科目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綜合總等級為D級的不能錄取到普通高中。
將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指標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計劃數的80%,具體比例由各市自行確定。指標生的分配原則,以初四學業考試報名人數和初中學校辦學水平評價得分各占50%的權重進行分配。
擴大優質高中招生自主權。對辦學水平高、有特色的優質高中,可以在學校招生總數中拿出10%的指標由學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根據培養方向,可以適當提高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相應維度總等級的要求。各學校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按時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
各市和各普通高中要嚴格遵守省市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的各項規定,不得招收規定招生區域以外的學生,不得接收已按規定程序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擅自超計劃錄取學生,擇校生招生要嚴格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堅決杜絕違規招生現象的發生。未參加我市初中學業考試的學生,任何高中學校不得錄取。違規或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三)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根據各中等職業學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按照學生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和填報志愿擇優錄取。
對于有意愿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和普通高中畢(結)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可在計劃內實行網上注冊錄取。
(四)特殊考生錄取
1、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科技競賽中,獲得市級個人一等獎或第1名,省級二等獎或第2名,國家級三等獎或第3名者加5分;獲得省級個人一等獎或第1名,國家級二等獎或第2名者加10分;獲得國家級個人一等獎或第1名者加20分;取得國家發明專利者,可免試進入高中。
2、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運動會比賽中,獲得縣級比賽個人單項前3名并且成績同時達到國家三級運動員以上標準者或集體項目第1名的主力隊員,市級比賽個人單項4—6名者或集體項目2—3名的主力隊員加5分;獲得市級比賽個人單項前3名者或集體項目第1名的主力隊員,獲得省級比賽個人單項4—6名者或集體項目2—3名的主力隊員加10分;獲得省級比賽個人單項前3名者或集體項目第1名的主力隊員加20分;獲得國家級比賽個人單項前6名者或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可免試進入高中。
3、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音樂、美術比賽中,獲得市級個人一等獎,省級二等獎,國家級三等獎者加5分;獲得省級個人一等獎,國家級二等獎者加10分;獲得國家級個人一等獎者加20分。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以及港、澳、臺籍考生(持僑辦或臺辦證明)、少數民族考生(持民族事務部門和公安部門證明),可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下10分內錄取。
5、軍人子女(含烈士子女)考生錄取按照2012年1月6日下發的《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執行。
創新類、體育類、藝術類方面的成績以有關部門頒發的證書和有關文件為準,集體比賽項目的成績需經過對比賽原始記錄的查閱以及對有關人員的調查確認。體育加分僅限于學生在初三、初四學年所取得的成績,其它加分為初中段取得的成績。初四學生上述成績認可截止到今年5月20日。各項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或降分錄取政策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不重復計算。
各學校、各級招生考試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特殊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認真審驗各種證明材料,審核鑒定結果逐級在校園網、市區教育網、市教育局網站公示,逐級公示的時間各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錄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意見另文下達。
八、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2014年威海市初中學業考試及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此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基礎教育科、職成教科、體衛藝科、計財科、政工科、辦公室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市招生考試辦公室負責指導全市考試的組織、評卷、成績匯總和高中段學校錄取工作,具體負責城區的考試(包括體育與健康考試)組織、評卷、成績匯總和城區高中段學校錄取工作;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負責制定《2014年威海市初中學業考試內容說明》、命題制卷和考試情況分析,參與城區考試的評卷工作;基礎教育科負責2014年威海市初中學業考試及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意見的起草、審核各市的實施意見和各市區考查科目考查工作方案、參與全市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監督全市普通高中計劃執行情況并按規定注冊學籍;職成教科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審批、執行,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的錄取工作,按規定為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注冊學籍;體衛藝科參與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計財科負責協調落實考試相關費用;政工科負責全程參與監督;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相關政策的宣傳。各市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領導,做到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團結協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初中學業考試及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涉及范圍廣、社會影響大,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關,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教育教學研究機構和各學校、考點、評卷點,要充分認識到做好初中學業考試及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按照“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優化服務,深化改革”的要求,認真選派和培訓相關工作人員,加強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嚴肅考試紀律,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效地實施。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認真執行招生政策規定,自覺遵守招生紀律,加強廉政建設,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嚴防各種違紀事件的發生。要認真總結命題、考試和錄取工作經驗,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改革。要全面實施初中學業考試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閱卷、網上查分、網上錄取、網上查詢等辦法,使招生考試工作進一步規范化、透明化、信息化、現代化。
各市根據本意見,制定各市的2014年初中學業考試及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并于4月5日前報威海市教育局審核通過后發布并組織實施。
威海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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