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記者從蘭州市初高中招生工作會議上獲悉,2014年蘭州市中考繼續實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的形式,考試時間定于6月16日—19日。
考試科目分和。科目的考試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科目的考試結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德語/法語)、物理、化學5科,總分為670分,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科目包括: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5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為:依成績排序,考生總數的前40%為A等,前70%為B等及以上,前90%為C等及以上,成績達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為D等。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生物、地理補考,補考后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中考閱卷結束后,蘭州市教育局將根據蘭州市城市四區今年的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兩條最低控制線,即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和城市四區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二十七中和蘭州四中)最低控制線。
招生錄取時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最低控制線,擇校生錄取嚴格執行“三限”政策(限人數:擇校生的錄取人數控制在招生計劃的20%以內。限分數:錄取分數不低于學校統招分數線下20分。限錢數:按甘價費〔2008〕202號文件規定的擇校生收費標準執行)。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將科目的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在符合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按照科目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的等級必須達到2A3C(含)以上;擇校生和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的等級必須達到2B3C(含)以上。報考市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的等級必須達到2B3C(含)以上;擇校生和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的等級必須達到4C1D(含)以上。報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的等級必須達到4C1D(含)以上。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以學校自主錄取為主。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學校的招生錄取繼續堅持“面向人人”原則,學校除招收參加統一考試的初中畢業生外,對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人員和應往屆高中畢業生,特別是新生農村“兩后生”以及農村“新生代”農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人員,實行免試注冊入學。進一步擴大企業在職業學校開辦“冠名班”的招生規模,錄取工作按照企業與學校的協約實施。試行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農村初中應屆畢業生招收春季“直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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