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劃
“零志愿”招生人數原則上不少于學校統一錄取招生計劃的15%,由各招生學校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幾年實際招生情況自主確定,經市教委協調平衡后,下達到各區縣。
(2)招生錄取
①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零志愿”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由各區縣招生部門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 1:1的比例進行投檔錄取。
②上海市回民中學優先錄取少數民族學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學只錄取貧困家庭的優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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