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甘肅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了《甘肅省2014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實施方案》,方案要求2014年,每所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10%,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打下堅實基礎。嚴禁在擇校生外以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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