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
中招報名工作由各縣(市)教育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通過河南省普通高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采集考生報名信息。城市區往屆初中畢業生和戶口在本市市區而在外地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按規定的時間到市教育局基教科辦理報名手續。考生報名時,每人須交報名考試費50元(省物價部門核定標準)。往屆初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者報名時需持義務教育證書,在外地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還需持所在學校綜合素質評定證明。
各縣(市)志愿填報批次可參考城市區方案設定。城市區考生志愿分為三個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一批、第二批為平行志愿)。志愿填報:
1、提前批志愿:具備省提前批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在省提前批選報一個志愿,也可不填報;符合市提前批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填報市提前批志愿,也可不填報。
2、第一批志愿:可在第一批錄取學校中,填報不超過兩個統招志愿,并在統招志愿后的“是否同意擇校”一欄內,注明自己的意見(是或否),未注明意見的視為不同意;同時,可在特色班中填報一個志愿,也可不填報。
3、第二批志愿:可在第二批錄取學校中填報不超過四個統招志愿,并在統招志愿后的“是否同意擇校”一欄內,注明自己的意見(是或否),未注明意見的視為不同意。考生和家長在填報擇校志愿時要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如被“擇校”志愿學校錄取,考生應按規定繳費報到,不得放棄該志愿,不得順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各批次的招生學校及特色班名單見附件2)。招生學校有空余學位的,可在未被錄取的學生中征求志愿。在填報志愿時,要充分體現志愿的“自愿性”,學校和老師不能強迫學生填報志愿。學生志愿填報后,由學校負責打印,考生和家長確認簽字后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招生考試于6月25日至26日舉行,采用全省統一命題印制的試卷。2014年我市中招考試滿分為690分,其中文化課滿分為600分。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思想品德(70分,開卷考試)、歷史(50分,開卷考試)。英語聽力考試采用光盤播放,各考點要配備相關設備。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考試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納入中招統一管理。其中,體育考試納入綜合素質評定之中,進行運動與健康素質測評。測評設定必考和選考項目,測評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定的重要依據,并按滿分60分計入中招考試總分。
體育特長生、體育尖子生考試,市教育局將另行發文,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由基礎教育管理部門和教育技術裝備部門具體實施,按照每科5分,三科共15分計入中招考試總分。信息技術從2014年起納入中招考試,由基礎教育管理部門和電教部門具體實施,按15分計入中招總分。另外,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音樂、美術、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等必修課程的學業考查,體現在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之中。
今年市區中招的閱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網上閱卷,各縣(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本地閱卷工作。
普通高中錄取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實行綜合評定和分配生制度。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市區省級示范性高中統招計劃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為50%,各縣(市)教育局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分配生比例。今年城市區接受分配生的學校為:洛陽市第一高級中學、洛陽市第三中學、洛陽市第八中學、河南科技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洛陽理工學院附屬中學。分配生在錄取時,只針對考生的第一志愿學校有效,錄取線在所報第一批第一志愿學校統招錄取線以下50分。分配生名額未完成的,空缺計劃轉錄統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2014年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依據考生志愿和成績分批次劃線,依次錄取。錄取時,提前批按照省、市提前批依次錄取。
第一批、第二批為平行志愿,如達到第一志愿錄取分數(含擇校),則不考慮第二志愿,依次類推;特色班分數線不低于本校普通班分數線;如達不到第一批錄取分數(含擇校),則依次參加第二批次志愿錄取。仍未被第二批次錄取的,可根據征求志愿,進行補錄。城市區高(完)中普通班最低錄取控制線,按城市區招生計劃等額劃定。第二批次藝術生和擇校生最低控制線根據計劃、志愿和考試情況確定。全市公辦普通高中的普通班在本轄區內招生,城市區普通高中的特色班在劃定的區域內招生,經批準的民辦學校不劃定招生范圍。
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高中招生執行“三限政策”。限人數,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擇校生比例為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人數)的10%;限分數,不得突破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學生;限錢數,擇校費的高限標準為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8萬元,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2萬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0.7萬元。學校按規定收取擇校費后,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學費。學生中途轉學或退學時,學校要按學期退還相應的擇校費。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費、旁聽、借讀、非計劃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嚴禁向擇校生收取贊助費、建校費、捐資助學費等。
同時,規范普通高中宏志班、實驗班、國際班等特色班的招生工作。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實驗班、國際班作為全省提前批次進行網上錄取。宏志班的招生按《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號)執行。國際班的招生及管理按《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管理的通知》(教基〔2011〕382號)執行。規范特色班管理并適時進行評估,實行特色班淘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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