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設置
2014年蕪湖市中招志愿設置共分七個批次,各志愿批次按錄取先后順序分為若干個志愿輪次。第一批次第三、四輪次,第二、第三批次設置平行志愿。
(1)提前批次:
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保送生;免試直升生;普高藝體特長生;中職學校自主招生的五年制高職;蕪湖滴水科技學校勵志全免費班(中職三年)。其中普高藝體特長生志愿分兩個輪次:第一輪為省示范高中藝體特長生,第二輪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藝體特長生,每輪次各設一個學校志愿和一個專業志愿。
(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
市區:
第一輪:市一中、附中統招生,設1個聯合招生志愿;第二輪:市一中、附中分配指標生,設1個聯合招生志愿;第三輪: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實驗中學統招生,設A、B兩個平行的志愿;第四輪: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實驗中學分配指標生,設A、B兩個平行的志愿;第五輪:安師大附中國際班,設一個志愿。
四縣:
各縣結合實際制定本縣本批次志愿設置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公辦綜合高中學校
市區:
提前輪次:安徽中加學校(國際班);安徽中加學校(國內高考班);市七中宏志班,設1個學校志愿;第一輪:市示范高中和公辦一般普高、公辦綜合高中學校,設A、B、C、D、E、F六個平行的志愿。
四縣:
各縣結合實際制定本縣本批次志愿設置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4)第三批次:民辦普高、民辦綜合高中學校,設A、B、C、D四個平行的志愿。
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錄取結束時,如招生學校計劃未完成,將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具體操作辦法另行文規定。
(5)第四批次:本市國家級重點中職學校、蕪湖師范(含綜合高中實驗班)和本市五年制高職
學校志愿設1個第一志愿、1個第二志愿、1個第三志愿、一個第四志愿;其中第一、二、三、四志愿各設2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志愿。
(6)第五批次:本市普通中專、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成人中專等中職類學校(含綜合高中實驗班)
學校志愿設1個第一志愿、1個第二志愿;其中第一、二志愿各設2個專業志愿及一個專業服從志愿。
(7)第六批次:外地五年制高職和普通中專
學校志愿設1個第一志愿、1個第二志愿;其中第一、二志愿各設2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
在中招各批次錄取結束后,我市中職類學校和民辦普高將進行后期補錄,補錄具體操作辦法另行文通知。綜合高中學校不再進行后期補錄。
2、填報原則
(1)報考市區省示范高中統招計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必須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區)報名參加中考的考生;學生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成績和信息技術考試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4個B及以上等級。
報考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計劃,考生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須為市區學校在籍在校兩年以上應屆初中畢業生及新劃入市區不足三年的學校的在籍在校應屆初中畢業生(從2012年初一年級起,只有在學籍所在初中學校實際就讀滿三年的考生,中考時方可填報分配到該校的指標到校生即切塊分配指標生志愿)。
初中階段在外地(指市區和四縣以外的地區)上學的本市戶籍學生直接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初中升學考試(須提供學籍證明),符合相關條件的,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標政策,分配計劃單列。
本市戶籍、初中轉學回戶籍所在地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是在轉學回戶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學生,此處“外地”指的是蕪湖市含市區和四縣以外的地區)以及父母因工作調動、部隊轉業(須有組織人事部門的調動或軍隊轉業安置證明),戶籍遷至本市、初中轉學到戶籍所在地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若在籍在校未滿兩年但具備其他相關條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政策,具備報考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計劃資格,且可作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
(2)市區歷屆初中畢業生、無初中學籍的社會考生可以報考省示范高中統招生(須符合省示范高中統招生報考條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可以報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辦)、綜合高中學校及職業類學校。
(3)初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不受年齡限制。
3、填報要求
(1)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實行網上填報;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后一次性填報。
(2)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詳見《報考指南》,凡未列入《報考指南》的招生學校,均系無資質在蕪湖市招生的單位),慎重選擇各批次志愿。網上填報中招志愿的具體辦法另行文通知。
(3)學校要充分保證考生自主填報志愿的權益,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報中招志愿。考生志愿應由考生本人在網上填報,志愿確認須經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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