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錄取原則:
①錄取總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
②普通高中錄取原則:
依據考生志愿,以學業考試成績及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錄取的主要依據。
錄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須具備綜合素質評價結果4個C及以上等級的條件;錄取為省示范高中統招生(含切塊指標生)的考生必須符合“填報原則”中規定的條件。
平行志愿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采用傳統志愿設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輪次投檔原則是:志愿優先,按分排序。
②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原則:
對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根據其成績和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③民辦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必須在市、縣教育局統一規劃和管理下進行。招生計劃下達、報名、投檔錄取等工作均與公辦學校相同,民辦普通高中可在公辦普通高中控制線下浮一定分數,設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④凡已被普通中等藝術、體育學校錄取的考生,其他學校不再錄取。
⑤各批次招生學校不得自行錄取本市無檔案考生;同城范圍內(含縣域內)嚴禁借讀。
(2)錄取辦法:
①市中考中招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確定相關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
市區省示范高中統招切塊分配指標生錄取控制線在招生學校統招生錄取控制線下40分劃定。
市七中宏志生錄取控制線比照生源所在地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生錄取控制線或擇校生錄取控制線劃定,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錄取。
報考安師大附外國際班、市七中宏志生的考生須根據招生學校招生簡章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在招生學校報名。經招生學校審核、具備報考資格的考生在網上填報中招志愿時方可填報安師大附外國際班、市七中宏志生志愿。
市示范高中和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學校),市區和四縣分別設定最低控制線。
新劃入市區不足三年的學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填報沈巷中學、湯溝中學、六洲中學加10分錄取。
市區歷屆初中畢業生及無初中學籍的社會考生中考成績均減10分參加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學校)錄取。
綜合高中實驗班(分市區及四縣)設定錄取控制分數線,若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進行投檔錄取。
五年制高職設全省統一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中職學校自主招生的五年制高職考生成績須達全省統一的五年制高職錄取控制分數線。
國家級重點中職學校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新生。
②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具體為:
A、在對某個批次、某個輪次投檔時,計算機投檔系統將考生按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5個維度評價等級從高到低排序(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按各維度等級權重折算為等級系數進行比較,等級系數P=4h+3i+2j+k,其中h、i、j、k分別表示等級A、B、C、D的個數),仍相同按學業考試等級從高到低排序(學業考試等級按各科等級權重折算為等級系數進行比較,等級系數 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別表示等級A、B、C、D、E的個數);若仍無法區分,則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學業考試等級從高到低排序(比較方法同上)。分數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檢索投檔。填報相同學校最終排序并列的所有考生檔案都投出。
B、投檔時按照排序逐個對考生的“平行志愿”從A學校到B、C、D、E、F學校的順序進行檢索,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如某考生成績在批次錄取控制線上,計算機檢索到該生時,首先檢索該生填報的A學校,假設A學校招生計劃滿,該生不符合投檔條件,無法投往該校,則繼續檢索B學校,假設B學校計劃未滿,則該生檔案投往B校,依次類推。如果該考生填報的所有學校計劃均滿,則該生所填平行志愿均無法投檔。計算機完成對該考生的檢索后,再處理下一位考生。
C、實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各輪次招生學校在按計劃按錄取控制線投檔后如招生計劃未完成,不進行降分錄取(綜合高中學校錄取時可適當降低錄取控制線投檔),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錄取結束后將重新進行征集志愿。
③采用傳統志愿設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輪次投檔辦法具體為:
根據各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志愿順序,依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錄取,總分相同按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5個維度評價等級從高到低投檔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按各維度等級權重折算為等級系數進行比較,等級系數P=4h+3i+2j+k,其中h、i、j、k分別表示等級A、 B、C、D的個數),仍相同按學業考試等級從高到低投檔錄取(學業考試等級按各科等級權重折算為等級系數進行比較,等級系數 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別表示等級A、B、C、D、E的個數);若仍無法區分,則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學業考試等級從高到低擇優投檔錄取(比較方法同上)。
各批次、各輪次均按考生志愿先后順序分別投檔(各招生學校先按分數線上考生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錄取第二志愿分數線上考生,志愿投檔錄取順序依次類推,錄滿為止)。
為順利完成招生計劃,對少數線上生源不足的學校,在按計劃按錄取控制線投檔后可在錄取控制線下按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降分投檔錄取(不超過10分);如生源仍不足,再按第二志愿依次降分投檔錄取;操作方法同第一志愿。
④蕪湖市一中、安師大附中今年繼續實行聯合招生,具體辦法為:根據蕪湖市一中和安師大附中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志愿,劃定兩校聯合招生統一的統招錄取控制線;在統招錄取控制線下40分劃定兩校聯合招生統一的統招切塊分配指標生錄取控制線。對于填報蕪湖市一中、安師大附中聯合招生志愿且成績達到兩校聯合招生各輪次的錄取控制線的考生,通過電腦派位,分別確定兩校各自錄取的統招生、切塊分配指標生新生名單。
⑤各初中學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計劃數統一納入市區省示范高中統招計劃,按考生統招志愿和成績依次錄取(新劃入市區不足三年的學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計劃數,先用于本區域內新劃入市區不足三年的學校的切塊指標生招生,按考生的切塊分配指標生志愿和成績依次錄取,仍未完成的計劃數,再統一納入市區省示范高中統招計劃,按考生統招志愿和成績依次錄取)。
⑥安師大附外國際班招生計劃單列,單獨設置招生代碼,單獨劃定錄取控制線;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結束后,可進行征集志愿。
⑦今年,凡報考我市市區普高藝體特長生的初中應、歷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均須參加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普高藝體特長生專業課報考資格統一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報考資格的考生,方可報考市區普高藝體特長生,其中初中階段在省運會、省中學生運動會上獲得單項前六名或籃球、排球、足球集體項目前三名(必須為主力隊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無需參加普高體育特長生資格考試,直接取得報考市區普高體育特長生資格。對于有特殊要求、需另行組織專業課相關科目加試的學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含資格考試免試、直接取得普高體育特長生報考資格考生)還須根據招生學校藝體特長生招生簡章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專業課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或市教育考試中心出具的審核證明材料報名參加由各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課相關科目加試,加試成績合格者方可報考該校藝體特長生。凡專業課資格考試已經考核過的科目,各校一律不得再組織加試。美術、音樂、體育專業課資格考試考試方案詳見市教育局《關于進行2014年蕪湖市市區普高藝體特長生專業課報考資格統一考試的通知》(蕪教招考【2014】7號)文件附件。報考蕪湖師范藝術類的考生,錄取前須參加并通過相關專業加試(具體辦法詳見學校招生簡章)。
中考成績公布后,取得報考資格的考生統一填報普高藝體特長生志愿。普高藝體特長生兩個志愿輪次各只設一個學校志愿和一個專業志愿。錄取時文化課、專業課均設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對達專業課資格分數線的藝術類考生,由招生部門在文化課控制分數線上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中考升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體育特長生錄取辦法根據各校招生簡章執行。
各招生學校未完成的普高藝體特長生計劃計入該校統一招生計劃。四縣招生學校將錄取的普高藝體特長生按一定類別或專業根據考生中考升學總分排序(具體辦法詳見各校藝體特長生招生簡章),錄取的擇校生的比例不得突破本校當年招收的普高藝體特長生統招生的20%.
⑧除五年制高職按1:1.2比例投檔外,其余各批次、輪次均按學校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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