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優質高中、臨汾二中、臨汾市第一實驗中學最低控制分數線
臨汾一中:統招641.5分、擇校604分;
臨汾三中:統招626分、擇校604.5分;
師大實驗中學:統招597分、擇校569分;
侯馬一中:統招562.5分、擇校463分;
曲沃中學:統招558分、擇校422.5分;
翼城中學:統招605分、擇校560.5分;
襄汾中學:統招603分、擇校568分;
洪洞一中:統招568.5分、擇校467.5分;
霍州一中:統招568.5分、擇校524分;
臨汾二中:統招518.5分、擇校493.5分;
浮山中學:統招472分、擇校446.5分;
鄉寧一中:統招558.5分、擇校520.5分;
臨汾市第一實驗中學:統招578分、擇校558分。
(二)優質高中及臨汾二中定向最低控制分數線為各校統招線下30分,錄取時,根據各初中學校定向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在30分之內依次錄取。
定向計劃完不成的高中學校,剩余定向計劃在未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中,依據考生志愿和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第二批普通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
汾城中學:統招493.5分、擇校479.5分;
臨汾五中:統招492.5分、擇校485.5分;
縣底中學:統招415分;
曲沃二中:統招422.5分;
翼城二中:統招490分;
洪洞二中:統招503.5分、擇校482.5分;
洪洞三中:統招440分、擇校426.5分;
山焦中學:統招491.5分、擇校479分;
霍州二中:統招457分;
安澤一中:統招449.5分;
古縣一中:統招477分;
吉縣一中:統招425.5分;
蒲縣高級中學:統招432.5分、擇校421.5分;
汾西一中:統招464分、擇校452.5分;
襄汾實驗中學:統招501.5分、擇校483分;
侯馬五0二中學:統招438.5分、擇校407.5分。
(四)民辦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
臨汾平陽中學:462分;
臨汾精華中學:444分;
臨汾新華中學:551.5分;
同盛高級學校:583.5分;
新立學校:467分;
洪洞新英學校:445.5分。
部分高中在所在縣(市、區)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未公布學校最低控制分數線。
(五)音體美特長生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
特長生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市招考委劃定的各縣(市、區)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分縣劃定。
(六)總分相同情況下錄取辦法
錄取時出現同分考生,且該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時,則根據該校招生計劃數按以下錄取條件的順序依次優先錄取,完成該校招生計劃數為止。
(1)獲得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體育運動會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榮譽稱號者;
(2)語文成績得分高者;
(3)數學成績得分高者;
(4)英語成績得分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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