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辱罵傷害老師難以承受之重焦海洋繪
12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第一中學的歷史老師曾紅娟發現學生楊某在早自習期間打瞌睡,在第三次對他進行教育時,楊某一拳打在曾紅娟臉上,致其左眼眼眶內壁骨折,不得不去醫院接受治療。16日上午,該校教師集體走上操場,要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 新聞回放
云南省魯甸縣教育局一名王姓工作人員近日向記者回憶了事發經過。15日上午早自習時,魯甸一中教師曾紅娟發現學生楊某在打瞌睡,當第三次發現他打瞌睡的時候,她想喊他起來,但楊某一直沒反應。于是曾紅娟就用右手提了楊某的衣領,讓他站起來,左手不小心甩在了他的臉上。楊某予以回擊,朝曾紅娟的眼睛打了一拳,導致后者直接跌倒在地。
事發后,曾紅娟去當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左眼框內壁骨折。
記者了解到,在魯甸一中,學生與老師產生激烈矛盾這樣的事并不是第一次發生。就在本月初,該校高中部4名學生在班主任對其批評教育時,與老師發生口角,涉事學生當眾威脅老師,還掀翻了教室的飲水機。
在這一系列學生傷害辱罵老師事件的促使下,16日上午,該中學教師集體走上操場,要求學校給個說法,解決問題。
百度“魯甸一中”有吧友表示,老師“集體式休假”的原因是由于領導處理不當,導致老師罷課,老師針對的對象是教育局的處理方法。另外,還涉及到該地區的教師工資偏低的問題。
對此,當地教育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工資待遇偏低確實是此次老師們集體維權的訴求之一,但并不是罷課的主要原因。老師們主要還是感覺自己變成了弱勢群體,希望學校能給一個交代,妥善解決問題,而且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要不然無法開展正常的教學工作。”
有網友認為:“這次事件的確是學生做得過分了。老師只是拿著微薄工資履行自己義務的教員,沒有哪位老師想和學生作對,學生打老師其實是十分幼稚的行為。”
據了解,16日下午,該校已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對于涉事學生,學校作出以下處罰:高中4名學生中,有兩名學生留校察看,兩名嚴重警告;而對初中部的楊某則是進行嚴肅地批評教育。
為了妥善地處理這類問題,預防學生傷害老師事件的再度發生,當地教育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一方面將在全縣開展普法教育,多辦一些法制方面的講座和活動,讓學生了解暴力行為產生的惡劣后果;另一方面,還要多去走訪當地的中小學,時刻掌握老師們的思想動態,積極了解老師們的訴求。魯甸一中也表示,今后還將加強對學生尊師重教方面的教育。
對此,教育專家熊丙奇認為,學校一方面要重視對學生的心理輔導,增加心理咨詢室,給予學生必要的疏導和救助,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另一方面,學校在對學生的管理教育過程中,不能采用高壓的方式,而是要平等地對待學生、理解學生以及尊重學生,讓師生能夠真正有效地進行溝通,從而建立良好和諧的師生關系。(實習生 向倩蕓 記者 劉盾 采訪整理)
■ 專家觀點
尊師重教的傳統不可丟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儲朝暉
教師作為一種社會角色,與世俗權力之間并不是上下級的關系。一些不良的社會風氣使孩子們無法對“老師”的概念有一個清晰準確的定位。
近年來,學生辱罵傷害老師的事件屢見不鮮,但事態能夠發展到逼迫老師停課維權的卻較為少見。學生們的行為或許只是一時沖動,但對這些教師們而言,“集體走上操場”更像是一種儀式,是對回歸尊師重教這一傳統美德的呼吁。
自古以來,中國就有濃厚的尊師重教之風。早在周朝,學校每年都要按四季釋奠于先師,來表示尊師重道之意。此后,各地的尊師方式雖然略有差異,但都離不開學生對老師身敬、口敬,儀式性的拜師祭孔更成為了綿延千年的淳美風俗。新中國成立后,為了發揚尊師重教的傳統,黨和政府還將每年的9月10日定為教師節。
在國外,尊師重教的習俗也并不鮮見。在委內瑞拉,每到教師節總統都親自主持在首都舉行的慶祝教師節大會,并向優秀教師及教育工作者授勛并頒獎。日本政府規定,對穿教師服的人,在公共電、汽車上,人們都主動讓座。朝鮮中小學生在路上遇到自己的老師,都自覺行禮。學生的家長遇到自己孩子的老師,也主動問候并讓路,以示敬意。
而當前,國內極個別學生和家長對老師缺乏起碼的尊重,甚至發展到拳腳相向的地步。前不久,華東政法大學一名女學生因老師批評向老師潑熱水,造成后者嚴重燙傷。吉林市某小學女老師調解糾紛認錯學生,也遭到5名學生家長毆打。在這些令人唏噓的沖突背后,原本莊嚴和諧的師生關系發生變化,教師職業的神圣性也受到嚴重損害。
教師作為一種社會角色,與世俗權力之間并不是上下級的關系。但是,當前社會被權力和金錢所裹挾,某些政府官員或大老板隨意支配老師,不尊重老師,認為自己有錢有權就比老師地位更高。這些不良的社會風氣在不知不覺間對孩子產生誤導,讓他們無法對“老師”的概念有一個清晰準確的定位。
而且,當老師體罰學生、收受紅包等一些負面事件曝出后,經過媒體報道和輿論發酵,引起社會強烈關注。一些網友用極端甚至不理性的言辭攻擊當事人,并隨即蔓延到整個教師群體,使“教師”這一名詞也遭到了某種程度的“污名化”。久而久之,學生、家長與教師之間筑起了一道難以逾越的隔墻,失去了信任感和親密性的師生關系逐漸崩塌。
如何讓社會回歸到尊師重教的傳統?筆者認為,這是一種廣義的教育,必須依靠政府、學校和社會共同努力。首先,國家要想辦法提高教師的待遇,讓教師從經濟上體會到自己的價值;其次,學校要改變當前行政治校的管理模式,提高教師在學校的地位;再其次,政府官員和家長不能把老師當成自己的下級或是孩子的保姆,應該時刻體現出對老師的尊重,平等地對待老師,給學生樹立一個榜樣。只有這樣才能讓學生耳濡目染,讓他們從心底里尊敬老師。
當然,教師自身也要加強師德建設,端正自己的心態,不要把教師職業僅僅當成謀生的飯碗,要真正理解自身職業的價值和內涵。在平時與學生的相處中,也要與學生建立“亦師亦友”的關系,相互尊重,彼此溝通。(實習生 向倩蕓 記者 劉盾 采訪整理)
學校應擔起保護教師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焦洪昌
在教育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及依法治教的背景下,學生打罵、侮辱教師事件頻發,是學校作為管理方的失職。
學生打罵、侮辱教師事件頻發,表面看起來是師生關系緊張、“教師受辱”的案例,但放在教育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及依法治教的背景下,是學校作為管理方的失職。教師作為公民,毋庸置疑,擁有罷工、集會的權利,但如果動輒以罷工、集會等手段表達訴求,即使是依法理性進行,對學校、社會還是不利,并不是長久之計。當教師的人身安全、尊嚴遭遇侵犯的時候,學校理應出面保護教師人身安全和尊嚴,不應將他們逼向操場,以罷課示威。
其實,事件背后還隱藏著深刻的社會原因。近年來,教師常常以“強勢”的公眾形象曝光與社會中。在百度搜索中輸入“老師體罰學生”就有1.5億條結果,老師體罰學生的報道已經屢見不鮮。除此之外,老師收受學生紅包,擅自收取學生費用,以及“老師猥褻學生等事件”頻頻被媒體曝光,學生以“弱勢群體”出現在公眾視野中為常態,我國《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都強調了對學生這一弱勢群體的保護,為學生維權提供了法律依據。
學校在處理教師虐待學生的事件時,校方為避免負面形象,維持正常教學,往往選擇委屈求全,滿足學生和家長各項要求。而當強勢弱勢群體的角色發生改變時,校方也采取“息事寧人”的手段,最終引發老師不滿。然而,視輿論導向為標準,學校很難做到平衡和合理,唯有以法律為準繩才可以明確師生之間的法律關系,才能規范各方行為。
事件一出,有人呼吁加強保護教師的相關立法,然而典型事件并不能簡單地成為修改法律法案的依據。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典型事件宣傳,做好普法教育,要以主動的態度回應此類事件。
學生和老師本是校園的共同體,理應共同完成憲法提出的公民享有的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攜手完成知識的傳遞和人格的完善。然而,現實中,師生關系也是矛盾的對立體,同處于校園之中。雖同為平等的公民,卻多了一層管理與被管理,監護與被監護的關系,校園中原本“以學生為本,以老師為導”的簡單關系變得并不簡單。然而,法律保護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當在學生積極通過法律維護自身權益時,教師也可以通過正當的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教師法》規定,如出現未成年的中學生對教師有侮辱或毆打行為,老師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直接起訴其監護人。
保護老師的合法權益,學校應該扛起重要責任,也離不開學生和家長的配合。家長作為孩子終身的教育者,應積極加入到依法治教的建設中來,為未成年人的成長教育作出積極指引和教育,同時更離不開政府行政部門的監督和管理,不斷增強學校依法治教的力度。(實習生 代欣彤 記者 劉盾 采訪整理)
【讀者來信】
師生沖突,為何受傷的總是老師
中國教育報編輯部:
《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是國家保護學校中兩大群體的法律,但在執行過程中差別很大。教師和學生發生沖突時,首先遭到責備的大多是教師,一些學生有時無理還占三分。
誠然,中小學生作為未成年人,對其給予有力保護是對的。但這是有前提的,保護的應是他的合法權益。現在有極少部分學生,他們的影響力、破壞力是巨大的,平常不思學習,專以課堂上嘩眾取寵,挑釁教師為能事。作為教師,言教身教對其無效,傷人的話說不出口,打人的手舉不起來。我們此時倍感無助,但這也助長了他們的氣焰,其他學生勢必會模仿,這對教師、對教育是莫大的傷害,對國家也沒有利。
所以,我認為,應加強完善《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既保護尊重教師人身權、人格權,又保護青少年人身權、發展權。當兩者發生沖突矛盾時,學校領導、教育主管部門、司法機構、媒體等秉公處理,讓任何一方受傷害都是不對的。
我們也對道德敗壞的老師恨之入骨,讓他們接受法律的制裁天經地義,我們也替為教師隊伍清除出害群之馬而高興,但這樣的宣傳久了,持續發酵,就感覺越來越串味了。對個體的處罰變成對教師整個群體的攻擊,對整個教育的質疑。但學生對老師人身、人格的傷害,人們都會說,讓著點吧!畢竟還是你學生,年齡還小,不懂事。過后,教師自己還這樣寬慰自己。當電視、網上播出教師被學生打傷亦甚身亡的時候,人們都會說,還真有這樣的學生?我們教師都感嘆!太可惜了,以后學生犯錯也不敢管了,保命要緊啊!
如果照此發展,對老師、對學生都不利,對教育、對國家也沒有好處。依法治國,依法治挍,對以上兩部法律必須以平等、公正的態度,完善,再完善。(中國教育報“家長匯”微社區網友“中國夢之聲”)
【新聞鏈接】
●11月11日,因點名不到遭老師批評,一名女學生向老師潑熱水,造成后者嚴重燙傷。事發地點位于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松江校區。傷者為該校法律學院的一名男教師,年約50歲,在該校執教多年。傷人者則為一名大四女生。(《南方都市報》)
●11月14日,吉林市船營區第二十五小學三(4)班女老師郭鑫在教室內遭到5名學生家長毆打,現場拉架的一位學生家長也被打住院。事件起因是發生于前一天的一次學生間的撕打,郭鑫見本班兩名學生被打傷,對(1)班3名學生進行教育,由此遭到了(1)班“小少爺”齊同學家長的毆打,并被警告“以后誰也不許動我家少爺”。(中國新聞網)
●11月26日,深圳某小學五年級學生小高在語文課上做數學作業,因老師批評方式過于粗暴,被老師批評并扔了作業本,推倒課桌導致書包文具散落一地,發生激烈沖突。小高發怒,拿起手中的鋼筆戳向老師手臂,致使老師手臂被劃傷,血流不止。(《南方都市報》)
【網友聲音】
@樂樂媽媽:幾十年的教學生涯,感觸最深的是人格上的尊重變化,現在一些孩子因為家庭富裕自信炫富,看不起老師,從取綽號到頂嘴再到動手,同時,聰明的他們知道老師再怎樣也只能批評而已,缺乏辦法管理他們,他們的順從,只是給個面子罷了。
@密毛寵物:面對上課故意搗亂的學生,學校要求不能把學生趕出教室,說不能剝奪他聽課的權利。可他在教室,就剝奪其他孩子聽課的權利。有個學生連著3天沒完成作業了,我和他談話,還家訪,到第四天還是沒寫。我覺得當老師特別沒尊嚴,就像求學生學習一樣,而家長卻把學校當成了托兒所。
@紅子:記得一年級時,我們班兩個孩子打架被我發現后,我狠狠批評了打架的孩子,沒想到被打孩子的家長不依不饒,沖到學校說我不負責任,沒能力,否則不會發生這種事,我生氣拍了桌子,她拍得更狠,罵我素質低,控制不住情緒。我想問問,當老師面對辱罵和侮辱時,連反抗的權利都沒有嗎?是不是當了老師,就得被打了左臉還得伸出右臉,還得感謝他打得對呢?
@quu:上個星期在我自己身上就發生了這類事情,兩名學生打架,一方家長不問緣由,沖到老師宿舍就打人了,感覺很寒心。
@張郎:曾經我當班主任時,一名學生在晚自習時講話。我把他叫出來,他不承認,一時忍不住打了他一下,他就打電話叫他爸來學校鬧。最后,學校把我班主任的職務給撤了,他父親還揚言要去教育局告我。打人是我的不對,但是我們總得對學生進行教育,其他老師都是裝看不見,這符合我們教書育人的宗旨嗎?(來源:中國教育報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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