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11月19日下發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實行)》的意見。標準指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
標準指出,學校要維護學生平等入學權利,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不以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作為學生入學或升學的依據。學校實行均衡編班,部分重點班與非重點班。編班過程邀請相關人員參加,接受監督。
標準要求,建立“控輟保學”工作機制,要主動聯系輟學學生家長,針對輟學原因,積極幫助學生返校。在學籍方面,要執行國家學籍管理相關規定,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學籍管理。對于輟學的學生,要及時將學生輟學情況書面上報主管部門,在義務教育年限內為其保留學籍,在學籍系統中進行標注。
標準強調,學校要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將學生參加體育活動及體質體能健康狀況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增加學生身體素質,確保學生每天鍛煉1小時,開足并上好體育課,使每個學生掌握兩項體育運動技能,養成體育鍛煉習慣。
據悉,這一標準是針對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工作特點,管理標準立足學校管理工作實際,以學生和教師為中心設置了6項管理職責,分別是“平等對待每位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營造和諧安全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6項管理職責下設22項管理任務,管理任務共下設92條管理要求,基本涵蓋了學校管理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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