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公布了2015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拔計劃,將選拔各類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共計2.5萬人,比2014年增加17%。
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人介紹,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面向國內高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在校學生進行選拔,選派類別主要是訪問學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及本科交換生。
此外,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等,亦面向正在國外學習的留學人員進行選拔。
2015年選拔簡章及各項目選派辦法,將于2014年11月上旬,在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公布,符合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程序和要求申請。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增加1000人
國家留學基金將提供往返國際旅費和獎學金生活費資助,對部分攻讀博士學位、碩士學位人員,還將提供學費資助。
上述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人介紹,2015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將增加1000人,達到8000人,其中,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000人,聯合培養博士生5000人。
與以往相比,2015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拔范圍,將擴大至所有具有本科招生資格的高校。而在對攻讀博士學位學生學業進展進行年度審核的同時,還將依托派出單位,加強對訪問學者、聯合培養博士生、本科生等的管理。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被錄取人員的資格有效期,則從兩年縮短為一年。
確定錄取留學人員有按期回國服務兩年義務
需要什么申請條件?上述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人稱,申請人應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心健康、有較強的工作業務能力、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評審方式主要包括材料審核、通訊評審、會議評審及面試。
專家主要從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擬留學單位和留學專業、國外導師或合作者的水平,出國留學的必要性及國內單位推薦意見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確定錄取人員。
確定錄取的留學人員,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后派出。留學人員有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服務期為兩年,但如果回國后又再次出國進行更高學位學習,服務期可順延。
上述負責人稱,在2015年選拔計劃中,被錄取人員即使經批準同意放棄資格,2年內,也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以進一步提高派出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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